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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不自见 手能自摸

发布时间:2019-11-15 09:10:56作者:大悲咒入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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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慈:   记得有位大善知识说过,某种做法就是,用俱生我执破分别我执——结果呢,还守着哪个俱生我执不放……后学觉得我兄在敝帚自珍——不必理他。  齐愍:   所谓“第六识可以自为所缘”,中观就是用“那是个回忆”来解的,若住在中观谈,自语不便相违,若一定要就“同时”来掰,不用“回忆”解,那就可以用有部的时分缘起来说,即在有支上各建立五蕴,各看各的,互不相违。  二麻子:   识是一定可以认识自己的……,未必能全面认识,却一定能多少认识点。否则人根本就觉不到自己存在呢。眼不自见,作为论据其实没什么用,我们可以立即举出反例:手能自摸。嘿嘿,嘿嘿……  齐愍:   所以自摸正是时分缘起的例子,一刹那中十二支各带各的五蕴,析成六十支,当然就能看到部分了,如果带上时间段和回忆,活动的范围是非常大的了。  常如:   时分缘起是具体怎样。还有别的分吗。请给些参考。  齐愍:   这个分法还是比较多的,前者是约一刹那讲,引文如下:  一、后来的小乘论书把十二因缘同轮回相配,众生由过去的业而受现世的果报,由现世的业而受未来的果报,就有说众生涉三世轮回的次第缘起。《俱舍论》把十二因缘分成四种:一、刹那缘起,于刹那间立十二支;二、连缚缘起,十二有支因果无间,连续而起;三、分位缘起,立三世两重的因果关系,从胎生学的角度来解释十二因缘;四、远续缘起,悬远相续无始,而立十二支。其中分位缘起说为有部所采用。(姚长寿)  二、这一解说,毗婆沙师认为是可以这样说的,名为“刹那缘起”。但毗婆沙正宗,是“分位缘起”。尊者的“刹那缘起”,与世友Vasumitra“品类论”的“刹那”或“连缚缘起”,提婆设摩Devas/arman“识身论”的“远续缘起”,“发智论”的“分位缘起”,总称四种缘起 。(印顺法师

编辑: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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