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卷一记载,色境有二种:显色和形色。显色指显现的颜色,有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形色指物体的形状,有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瑜伽师地论》卷一,在显色、形色之外,增加表色,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即凡是行、住、坐、卧、取、舍、屈、伸等种种动作形态,明显的表现于外,可以令人看见的,称为表色。
色尘指眼根所触及的尘境。 香尘又称香境,它是鼻根所嗅的东西,鼻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 ,香可分为四种。味尘,指舌根所尝的味道,它是舌识分别的境界。《俱舍论》说味有六种:甘、醋(酸)、咸、辛、苦、淡。《品类足论‧辩五事品》则将味分为可意、不可意、顺舍三种。法尘指第六识所缘的对境,又名法处、法界。广义而言,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诸法,也就是意根、意识对六尘全体的作用。触尘,指身根感觉的境界,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说触有十一种:坚、湿、暖、动、滑、涩、重、轻、冷、饥、渴。前四项属能造触,其是依四大种(地、水、火、风)所产生的触,它是一切触的所依;后七项属所造触,也是因所依的四大种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声尘指耳根所能接收到的声波,耳识所分别的对象。《俱舍论》卷一记载,声音大致可分为八种。依发声的物体有感觉与否,先大别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与无执受大种因之声。执受,是心、心所的异名。大种,指地、水、火、风四大种。凡是声音发自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人的语言、拍手的声音等;凡是声音发自非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无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佛陀以神通力变作化人的言语、录音带所发出的音声,或木、石、流水、落叶等所发的声音等。然后,再根据声音是有意义或无意义,而分为有情名之声、非有情名之声。更由不同物类发出的响声,给予人产生爱恶的情绪反应,又分为可意声、不可意声。
由于六尘的关系,使我们在心里涌现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故六尘又名“六妄”;能衍生种种执着烦恼,令善心衰减,也称为“六衰”;能劫持一切功德法财,因此叫做“六贼”。佛教特别举出六尘的过患,目的在于提醒修行者,要时时注意密护六根门头,不要被虚幻的外境所眩惑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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