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大乘对四缘的介绍之后,也要了解一下小乘对四缘的介绍,因为它们对四缘的解释是不同的,两者都了解一下,是可以帮助师兄更好的去领悟其中的智慧,从而让自己有更多的收获,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小乘对四缘的介绍吧。
因缘
即产生自果之直接内在原因,例如由种子而生芽,种子即是芽之因缘。其‘因缘’一词,‘因’亦作‘缘’解。于佛教因缘论中,通常将引生结果之主要条件称为‘因’,次要条件称为‘缘’。于此,则强调‘因’亦为众多条件之一,故称‘因缘’,非寻常所谓‘因与缘’之义。又此缘可适用于精神与物质等一切现象。
等无间缘
又称次第缘,即心、心所之相续中,由前一刹那让路而开引后一刹那生起之原因。亦即心、心所于‘过去’之前一刹那灭谢,复给予‘现在’之后一刹那生起之力用。所谓‘等’,谓‘前念’既灭,‘后念’继生,二念之体用同等,反之,若前一刹那为善心聚,后一刹那为恶心聚,则其前后刹那之相望则相异而非同等;所谓‘无间’,谓前后二念之间,念念生灭,刹那不停,而无有间隔。此缘仅适用于精神现象,为认识活动得以发生之条件。
所缘缘
略称缘缘,指心、心所所攀缘之一切对象,亦即一切外在事物对内心所产生之间接、直接之缘。例如眼识必以一切色为所缘缘,耳识必以一切声为所缘缘,乃至意识必以过、现、未等一切法为所缘缘。
增上缘
指上述三缘以外一切有助于或无碍于现象发生之原因条件。
一切万法思想
佛教将一切万法分为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其性非色非心,而与心不相应的有为法)、色法、无为法等五大类,称为‘五位’。若就五位之生起与四缘之关系而言,心法及心所有法(精神现象)之生起,须具备四缘全部;心不相应行法(小乘分之为十四种)中之‘无想定’与‘灭尽定’之生起,仅须因缘、等无间缘、增上缘,而无所缘缘,此因无想与灭尽二定既属于无心定,已无心识作用可言,而所缘缘则须以心识为产生作用之相应条件,故此二定之生起不具所缘缘;心不相应行法其余之十二法与色法(一切物质现象)之生起,皆仅须因缘与增上缘,此因色法与其余十二种心不相应行法既无心识作用,故无所缘缘,其生起之前后两相亦非同等,且无固定之相续次序,故无等无间缘;无为法乃无有生灭变化之诸法真实体性,自然无生起之原因条件可言,故在四缘的范围之外。
又若以时间、空间而言,等无间缘属于时间之因素,所缘缘属于空间之因素,因缘及增上缘则通于时空二者。又小乘既于四缘之外另立六因之说,则四缘与六因之关系后世亦异说纷纭。如俱舍论宝疏(法宝撰)卷七力主六因与四缘互摄之说,即如上记所言能作因包含等无间、所缘、增上等三缘,俱有因等其余五因通摄因缘。另如俱舍论光记(普光述)卷七则认为四缘赅摄之范围较宽,六因较狭,故四缘能含摄六因,六因不能含摄四缘。即俱有因等五因与因缘固可互相通摄,然能作因唯通于增上缘,而未能含摄等无间、所缘二缘。
上面就是关于小乘对四缘的介绍,师兄可以先简单的了解一下,然后在深入的去了解一下,这样可以帮助师兄更好的去学习其中的智慧,让自己收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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