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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然《授菩萨戒仪》初探

发布时间:2023-12-01 15:58:39作者:大悲咒

  湛然《授菩萨戒仪》初探

  宗舜法师

  内容提要:《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中收录了一件日本古写本《授菩萨戒仪》,为天台宗第九祖荆溪湛然的著作。由于此文唐代后期即在中国佚失,在此古写本发现之前,仅有日本《卍续藏经》收录,而且脱讹甚多,不利研究。笔者以日本古写本为底本,以《卍续藏经》本和最澄改写本为校本,新校订了《授菩萨戒仪》,提供给教界、学界参考,并从《授菩萨戒仪》传世的版本情况、与《授菩萨戒仪》相关的天台宗所传四种“授菩萨戒仪”、《授菩萨戒仪》在日本的流传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认为湛然的《授菩萨戒仪》乃承智顗所传授菩萨戒仪轨而来,是天台宗菩萨戒问题研究重要的资料,不仅对于研究天台宗菩萨戒传授方式的变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研究中日佛教尤其是天台宗交流史,也有着实物见证的意义,值得关心天台宗和戒律的学人作进一步深入研究。

  关键词:湛然 智顗 明旷 知礼 遵式 最澄 菩萨戒

  文章目次:

  一、缘起

  二、《授菩萨戒仪》传世的版本情况

  三、与《授菩萨戒仪》相关的天台宗所传五种“授菩萨戒仪”

  (一)慧思《受菩萨戒仪》所述授菩萨戒仪

  (二)智顗《菩萨戒义疏》所述授菩萨戒仪

  (三)明旷《天台菩萨戒疏》所述授菩萨戒仪

  (四)知礼《菩萨戒仪》所述授菩萨戒仪

  (五)遵式《授菩萨戒仪十科》所述授菩萨戒仪

  四、《授菩萨戒仪》在日本的流传

  五、结语

  六、附录:新校订本《授菩萨戒仪》

  一、缘起

  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了大型图録本《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共计四册。第四册后,附收日本古写本九件。这些日本古写本的来历,据图録本前陈秉仁《序言》介绍:“《目录》后原附有日本古写本三十五件(现考订为三十六件),皆公元八世纪至十四世纪间日本写经及汉籍文书,如日本天平十二年(公元七四年)滕原皇后写本《文殊师利问菩提经》等,半数以上为清光绪间杨守敬自日本携归,钤有‘杨守敬\’、‘惺吾海外访得秘籍\’诸印,并有黎庶昌等人题跋,价值甚高。这些藏品中的二十四件是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所移交,其它则是一九六二年上海图书馆购自武溪珠玉商店。”但限于篇幅和体例,《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仅附收九件,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其“上图附9()V”中,抄写了署为“天台沙门湛然述”的《授菩萨戒仪》一卷,这是未见于中国历代大藏经收录的藏外佚籍。在此抄本发现之前,此文仅见于日本《卍续藏经》第105册。重视菩萨戒的传授,是天台宗的传统。智者大师不仅着有《菩萨戒义疏》,而且曾为陈后主陈叔宝、隋炀帝杨广(时封晋王)亲自授过菩萨戒。可惜智者大师授菩萨戒时所用之仪轨不行于世,从智者大师直至四明知礼之四百年间,天台宗菩萨戒的传授仪轨,全赖湛然《授菩萨戒仪》得以一窥其奥,其意义之重大,自不待言。只是此文之日本古抄本虽已公布,但印数极少,能睹者稀。而《卍续藏经》本讹脱甚多,洵非善本,实有校正之必要。因此,笔者以日本古写本为底本,以《卍续藏经》等二本为校本,新校点出《授菩萨戒仪》,供研究者参考。并对此文之内容、流传以及影响情况,作一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二、《授菩萨戒仪》传世的版本情况

  《授菩萨戒仪》传世的版本,笔者所见,共有三种。

  第一、日本古抄本。

  日本元庆五年(881年)写,收录于《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第四册,编号为“上图附9()V”,书写于《卜筮书卷第廿三》的背面。据《叙录》介绍:

  本白薄竹纸,12纸半。尾残缺,有蛀痕。高28.4cm,长697cm。纸幅58cm。卷心高20.6cm,天头3.7cm,地脚4.1cm。

  ……

  每行18字至20字,……无栏线,字心高度不一。行书,墨色浓。

  ……

  2。之尾题“授菩萨戒仪”后有题记4行:“抄取延历寺藏本,比丘慧稠与王书/之。元庆五年四月十三日追录之,王记。/处处怙着文者,为充自用也,莫/书本上。”

  各纸接缝处有“新”骑缝朱文方印。卷末中部有“太政”朱文半印。

  延历寺,位于日本京都滋贺县境比睿山,又作比睿山寺、比睿寺等,为日本天台宗总本山。日本桓武天皇延历四年(785),最澄于比睿山结一草庵,三年后,创立根本中堂,于中安置自作之药师佛像,称为一乘止观院。弘仁十三年(822)最澄示寂,同年敕许建大乘戒坛,翌年赐“延历寺”之额。题记所说“抄取延历寺藏本”,即以最澄从中国带回日本的延历寺藏本为底本抄写的。

  此古抄本乃罗振玉1914年在日本购得者。罗振玉跋云:

  (前略)予居东邦既数岁,访求古佚籍不可得也。前年冬乃获此于江户书林。中卷背有元庆五年比丘慧稠书《授菩萨戒仪》,有太政官印。元庆纪元当中土唐干符四年,则此卷东渡当在唐之中叶。千余年久佚之秘籍,一旦归我大云书库中,喜可知也。

  关于此卷的抄写年代,《叙录》所述有误。日本元庆纪元,相当于公元877年至885年,元庆五年乃881年,而不是《叙录》所说的891年。公元881年,相当于唐僖宗中和元年。由于此卷抄写时间在四月,中和在七月改元,也可以说是写于唐僖宗广明元年(仅此一年),此时,湛然去世恰好一百年。

  第二、卍续藏经本。

  收录于《卍续藏经》第105册,所据底本不详,无题跋。与日本古写本相较,文字内容、书写格式大体相同。从《授菩萨戒仪》唐代后期即在中国失传的情况来看,《卍续藏经》本所据应该也是日本流传的抄本。

  第三、最澄改写本。

  收录于日本《大正藏》第74卷。其底本为文政七年(1824)写,大正大学藏本。校以《传教大师全集》本。此本后有跋云:“承和十四年五月十一日,于近江三津寺写了。/圆敏上人与珍。/延历寺比丘圆珍记(于保则朝臣东六条宅,为彼一宅依愿授戒。仍书本寺本也)。/从贞观十一年迄仁和元年,每登坛授戒行用件文(仁和元年四月十三日)。珍记。”

  圆珍(814-891)日本佛教天台宗寺门派创始人。俗姓和气,字远尘。赞岐国(今香川县)人。弘法大师空海俗甥。十五岁师事延历寺义真,天长十年(833)受菩萨戒,安居比睿山十二年。仁寿三年(853)入唐,于福州开元寺就存式学《法华经》、《华严经》、《俱舍论》,又从般若怛罗学梵语和密教。继至天台山国清寺,研习天台章疏。并于国清寺止观院建立一堂,题名“天台山国清寺日本国大德僧院”,请清观住持。唐大中九年(855)至长安青龙寺、大兴善寺,学习密法。天安二年(858),携经论章疏四百余部一千卷、道具、法物等返国,住比睿山山王院。贞观十年(868),担任延历寺第五世座主。其后,入宫讲经说法,深受尊崇。宽平三年(891)示寂,世寿七十八。追谥“智证大师”。着有《法华集论记》、《授决集》、《大日经指归》等书。门人有惟首、猷宪、增命、尊意等人。

  圆敏其人情况不详,《大正藏》所收元晓撰《弥勒上生经宗要》后的有一则跋云:“元庆二年七月十日定心院政所交了,/释圆敏。”元庆二年乃唐僖宗年(878),可见他生活的时代,和圆珍是相同的。

  据“从贞观十一年迄仁和元年,每登坛授戒行用件文”一句可知,此抄本之底本,乃圆珍抄写,而且从贞观十一年(869)开始,即用于传戒。可见此本底本能反映《授菩萨戒仪》在唐代流传的基本概貌。

  之所以被笔者称为“最澄改写本”,是因为此本乃日本传教大师最澄根据湛然之《授菩萨戒仪》增添和改写了一部分内容,作为给比睿山的僧众传授菩萨戒时的模板。所以,日本历来把此本视为最澄的著作,《大正藏》即将此文署最澄之名。湛然原本和最澄改写本的关系,下文当述,此不赘言。通过比较可以看到,最澄本虽然在一些地方作了增改,但湛然原作的基本面貌还是完整地保存下来了。加之此本虽然抄写的年代较晚,乃日本文政七年(1824)写,但其所据的底本则是写于日本承和十四年,即847年,而且是延历寺传戒所用之本,文字很多和日本古抄本相同,优于《卍续藏经》本,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三、与《授菩萨戒仪》相关的五种天台宗“授菩萨戒仪”

  湛然(711-782),天台宗第九祖,常州荆溪(今江苏宜兴)人,世称荆溪尊者。其家世习儒学,尊者幼年便超然有脱俗之志。十七岁游浙东诸地,寻师访道。开元十八年(730),就学于天台八祖玄朗,专习天台教旨。天宝七年(748)于宜兴君山乡净乐寺出家。玄朗逝世后,湛然游化东南,著述宣讲,显扬宗义。当时禅、华严、法相诸宗,名僧辈出,各阐宗风,宋·志盘在所撰《佛祖统纪》中认为,这些宗派“名播九重,为帝王师范,故得侈大其学,自名一家。”于是,湛然对当时流行的禅宗、华严、法相等,撰《金刚錍》、《止观义例》等文,极尽贬斥之事,以中兴天台为己任,故也被称为天台宗中兴之祖。并祖述所传,撰天台三大部的注释及其它凡数十万言,显扬宗义,对抗他家。天台宗门下甚至有“不有荆溪,则慈恩、南山之徒,横议于其后者,得以并行而惑众矣”的说法。初住兰陵(今江苏武进),晚归天台国清寺。衣着俭朴,严以律已,以身诲人,弟子日众。嗣法弟子著者有道邃、行满、元浩等三十九人。建中三年(782)二月,示寂于佛陇道场,世寿七十二,法腊四十三。宋·赞宁《宋高僧传》卷第六有传。

  据《宋高僧传》称,湛然的律学得益于昙一律师:

  天宝初年,解逢掖而登僧籍,遂往越州昙一律师法集,广寻持犯开制之律范焉。

  昙一(692-771)山阴人,俗姓张。景龙年间出家,精通内外之学。受具戒于丹阳玄昶律师,学《行事钞》于当阳昙胜律师,开元五年(717年)西游长安,依观音寺大亮律师传毗尼藏,依崇圣寺檀子法师学唯识、《俱舍》等论,依安国寺印度沙门受菩萨戒。宣讲《四分律》凡三十五遍,《行事钞》二十余遍,度众达十万人,时称“人中师子”。兼弘相部律及南山律,复于道宣之《行事钞》,撰《发正记》,以阐扬其义理,使南山律宗大显于后世,荆溪湛然、清凉澄观皆曾从其门习律。大历六年示寂,世寿八十,僧腊六十一。弟子有朗然、神皜、辨秀、道昂等。宋·赞宁《宋高僧传》卷第十四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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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从昙一传记来看,他一生所弘,重在声闻律,湛然的菩萨戒思想是否受其影响,尚未见明显证据。但是,较之声闻戒,天台宗则非常明显更为重视菩萨戒的传授,要研究湛然的菩萨戒思想,还得从天台宗本身去找线索。

  (一)慧思《受菩萨戒仪》所述授菩萨戒仪

  从时间角度看,现存最早天台宗菩萨戒传授仪轨,应当是署名“南岳沙门释惠思”的《受菩萨戒仪》。

  慧思(515-577)俗姓李,豫州汝阳郡武津县(今河南上蔡县)人。世称南岳尊者、思大和尚、思禅师,为天台宗二祖师。十五岁出家,二十岁受具足戒后严守戒律,日诵《法华》等经,数年之间便满千遍。又因阅读《妙胜定经》,开始修习禅观,并投当时著名的慧文禅师,从受禅法。白天随众僧事,夜间专心修禅,结合《法华经》意,悟得法华三昧。慧思乃最早主张“末法”者,故大力倡导阿弥陀佛与弥勒信仰。北齐天保五年(554),至光州,不分远近,为众演说,长达十四年。其间声闻远播,学徒日盛,嫉其德望或谤难是非者甚多。在郢州遭恶人在食物中置毒加害,徒众有三人因中毒致死。梁代承圣二年(553),率众再向南行,到了光州,次年入住大苏山,在开岳寺、观邑寺讲《大品般若经》,信众日增,因此发愿写造金字《般若经》,四十四岁时(558),于光城县齐光寺实现了写金字经本并贮以宝函的心愿。此时,智顗不避战乱,远来光州从学,慧思后于大苏山传法予智顗,智顗成为慧思众弟子中最为杰出者。陈光大二年(568)始入湖南衡山(南岳),悟三生行道之迹,讲筵益盛,居止十年,遂有“南岳尊者”之称。太建九年示寂,世寿六十三。著作多半由门徒笔记整理而成,有《法华经安乐行义》一卷、《诸法无诤三昧法门》二卷、《大乘止观法门》四卷等,自撰者有《南岳思大禅师立誓愿文》一卷。唐·道宣《续高僧传》卷十七有传。

  《受菩萨戒仪》中国历代大藏经未收,仅仅见于日本《卍续藏经》第105册。慧思此文未见于经录记载,日本最澄、圆仁携归的书目中,也没有记录。那么,此本从何时、由何人、通过什么渠道传入日本,均未可知。但是,慧思此仪式在日本流传,乃是不争的事实。《大正藏》所收最澄《授菩萨戒仪》后,抄了一段关于持十重戒(也称十无尽戒)所得果报的内容,抄者注明“已下文出南岳大师戒仪”,从“汝持如是十重戒”到“令一切众生,一时悟道,皆得成佛”,见《受菩萨戒仪》示戒相部分,《卍续藏经》第105册第6页下至第7页下。从“善男子、善女人等,吾今以为十无尽戒竟”到“用此功德与十方法界众生,共同菩(后原缺)”,见《卍续藏经》第105册第8页上至第8页下。此抄本后有跋云:“延宝三年(乙卯)闰四月二十五日书写毕。/景苏庵可云。延宝三年为,可见。”

  只是《卍续藏经》所据底本的刊刻(或抄写)时间似为元代,文中有戒师为受戒者作白的一段话说:”大元国某州某县某乡里某处伽蓝佛像前,有众多弟子,来于我所,求受菩萨戒竟。唯愿诸佛为作证明。“《卍续藏经》本”大元“二字上有眉注云:”大元一作某。“从这点来看,慧思此仪式在元代尚有流传。但此文何以不见着录,甚至天台宗人的著作中都未曾提起,仍然使人费解。

  此仪式有很明显的受《般若经》影响的痕迹,如最后云:

  戒文已终,普请在会男子(女)弟子,同诚念摩诃般若波罗蜜,愿得如所愿。

  念“摩诃般若波罗蜜”的做法,在慧思之后,整个天台宗的授菩萨戒仪中完全看不到踪迹。这一独特的现相,乃是慧思特重《般若经》的结果,也说明此仪式非慧思而余人不能为也。

  慧思的仪式没有分门,但整体眉目还是很清晰的。现归纳如下:

  第一,请传戒师,第二,传戒师开导,第三,观五法。第四,兴三愿,第五,发四弘誓。第六,请戒师。第七,请尊证师。第八,受三归依。第九,问难法。第十,忏悔。第十一,问七遮。第十二,正受戒。第十三,示戒相。第十四,证明。第十五,现相。第十六,回向发愿。

  从与湛然《授菩萨戒仪》的比较可以看出,虽然二者次序不同,内容也存在一定差异,但其主体部分还是一样的。而且,湛然仪式中存在明显受慧思仪式影响的痕迹。如:

  第五发心者,……发弘誓已,复加四心,以成弘誓:一者,观于一切众生,如佛无异;二如国王,三如父母,四如大家。何以故?佛为法王,是所求故。心、佛、众生,三无别故。王居国尊,亲在家尊,大家复为下类中尊。因中生于果上想故,若不尔者,何能度之?为度众生,立余三誓。

  慧思仪式则说:

  即先观十方一切众生,如圣人想。第二观十方一切众生,如父母想。第三观十方一切众生,如师长想。第四观十方一切众生,如国王想。第五观十方一切众生,如奉大家想。

  两者相较,湛然仪式将“圣人”改为“佛”,去掉了“师长想”。

  又如,湛然仪式说:

  又复发四种心:一者,所作功德与众生共。二者,愿一切众生,过于烦恼生死大海。三愿共众生通达一切诸经了义。四共众生至于菩提。此亦四弘之别名,而以利生为本,故并俱于众生起想,以四弘誓利生为本。既发心已,三业清净,犹如明镜,内外清彻,堪受净戒。以此戒品具足三聚,遍收一切法故。

  慧思仪式则说:

  一愿自己三业所作功德,与十方一切众生同共。二愿我共十分一切众生,早度生死烦恼大海,到涅槃彼岸。三愿我与法界众生,通达十二部经文义,了了分明。一切善法因戒增长,具足六波罗密,三十七品,得深禅定,起六神通,放大光明,得一切种智,五眼具足,成就佛道故。

  两者区别仅仅在于第四,湛然所述简单而慧思所述复杂,但意思没有丝毫差别。值得注意的是,除慧思仪式和湛然仪式外,这两个内容,其它授菩萨戒仪都没有,一般都只有常见的四弘誓愿的内容。只是湛然仪式中没有提到慧思的这个《受菩萨戒法》,湛然是否见过,只能存疑。

  另外,慧思仪式中还有些内容,同样见于后出的知礼、遵式仪式。如慧思仪式中“开导”部分,讲述了菩萨戒的“八种殊胜”,即:一者,趣道场殊胜。二者,发心殊胜。三者,福田殊胜。四者,功力殊胜。五者,灭罪殊胜。六者,受胎殊胜。七者,神通殊胜。八者,果报殊胜。这一内容,也见于知礼《菩萨戒仪》“第二策导劝信”和遵式《授菩萨戒仪式十科》的“第一开导信心。”不过,这些内容出自戒经,还不能证明是受慧思的影响。而且,知礼和遵式是否见过慧思的《受菩萨戒仪》,尚无明显证据。

  不过,从慧思仪式可以看出,授菩萨戒的仪式,在梁陈时代已经基本完备了。后人所作,不过只是修修补补而已。

  (二)智顗《菩萨戒义疏》所述授菩萨戒仪

  智顗(538-597)字德安,俗姓陈。祖籍颍川(今河南许昌),生于荆州华容(今湖北潜江西南)。十八岁依湘州(今湖南长沙市)果愿寺法绪出家,二十岁受具足戒。陈文帝天嘉元年(560)往光州大苏山,依慧思学四安乐行,证悟法华三昧。光大元年(567)到建康弘禅,居瓦官寺八年,讲《大智度论》和《次第禅门》(即《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写出《六妙法门》等。太建七年(575)入天台山,于北面山峰,创立伽蓝。又往寺北的华顶峰,行头陀行,昼夜禅观。至德三年(585)奉陈后主命,回建康讲《仁王般若经》等,次年太子从他受戒。祯明元年(587)于光宅寺讲《妙未能莲华经》,灌顶始从听讲,随闻随记,录成《法华文句》。陈亡后,移住庐山。隋开皇十一年(591),应晋王杨广之请到扬州为之授戒,受智者称号,人称智者大师。次年到荆州,于当阳造玉泉寺,说《法华玄义》和《摩诃止观》,由弟子灌顶笔录成书。开皇十五年为晋王撰《净名经疏》。次年辞归天台,重整山寺。十月,杨广遣使入山迎请,智顗仍勉强出山,至石城,疾亟不能前进,不久示寂,世寿六十。主要著作有《法华玄义》、《法华文句》和《摩诃止观》各二十卷,合称天台三大部;《观音玄义》、《观音义疏》和《金光明玄义》各二卷,加上《金光明文句》六卷及《观经疏》,世称天台五小部。此外尚有《四教义》、《净名经疏》、《金刚经疏》、《阿弥陀经义记》及临终前口授的《观心论》等,共二十九部一百五十一卷。唐·道宣《续高僧传》卷十七有传。

  智顗其传授的菩萨戒法,是梵网菩萨戒。在其所着《菩萨戒义疏》中,智顗列举了六种菩萨戒仪:一《梵网》本、二《地持》本、三高昌本、四《璎珞》本、五新撰本、六制旨本。并分别略述了各本的授菩萨戒方法:

  次论法缘。道俗共享方法不同,略出六种:一《梵网》本,二《地持》本,三高昌本,四《璎珞》本,五新撰本,六制旨本。《优婆塞戒经》偏受在家,普贤观受戒法,身似高位人自譬受法,今不具列。

  《梵网》受法,是卢舍那佛为妙海王子受戒法。释迦从舍那所受诵,次转与逸多菩萨。如是二十余菩萨,次第相付。什师传来,出律藏品。先受三归云:“我某甲,从今身至佛身,于其中间归依常住佛、归依常住法、归依常住僧。”(三说)次三结已(三说)。次悔十不善业(更起三拜)。次赞叹受约,敕谛听(三说)。直说十重相,问能持不(次第答能)。然后结撮赞叹发愿。余所未解问或师(便散)。后文言,欲受戒者,应香火请一师至佛前受。师应问:“能忍十事不?”割肉饴鹰、投身饿虎等(恐性地已上方能此制)。亦云,十里内无师,许佛像前自誓受,三归、忏悔、说十重,如前无异,出口为别耳。

  不过,这里所说三归、忏悔、说十重等次第,乃是一般通常的作法。《地持经》所明授法则是:

  二《地持经》,相传是弥勒说,原本是灯明佛说,莲华菩萨受持,次第三十余菩萨传化。后有伊波勒菩萨,应迹托化,传来此土。然《地持》是昙无谶所译,疑谶即是伊波勒。第四戒品出受戒法:若菩萨发无上菩提愿已,于同法菩萨已发愿者--有智有力,善义能诵能持--于此人所,先礼足已,作是言:“我某甲,从大德乞受菩萨戒。大德于我,不惮劳苦,哀愍听许。”(三说)次起礼十方诸佛,更请师云:“雅愿大德授我某甲菩萨戒。”(三说)次生念,不久当得无尽无量大功德聚。师应问言:“汝是菩萨不?已发菩提愿未?”问竟应言:“法弟听,汝欲于我受一切菩萨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此戒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住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汝能受不?”(答能。三说)师应起自礼佛竟,作是言:“某甲菩萨,于我某甲菩萨前,三说受菩萨戒,我为作证。一切十方无量诸佛,第一无上大师,于一切众生一切诸法现前见学者,证知某甲菩萨于我某甲菩萨前三说受菩萨戒。”(三说)然后结撮赞叹便散席。依经本受法如此。

  这里所述授法,不过是请师、正受、证明、结撮赞叹等,比较简单。相比之下,高昌本所述授法则比较完备:

  三高昌本者,或题畅法师本,原宗出《地持》而作法小广。先请师云:“族姓大德,我某甲,今从大德乞受菩萨戒,唯愿大德忍许听受,怜愍故。”(三说)次乞戒云:“族姓大德,今正是时,愿时与我受菩萨戒。”(三说)次问遮法(凡十问)。师应起为白诸佛唱言:“一切诸佛及大地诸菩萨僧听,此某甲菩萨,欲从诸佛菩萨僧乞受菩萨戒,此某甲已是真实菩萨,已发菩提愿,能生深信;已能舍一切所有,不惜身命。唯愿诸佛菩萨僧,怜愍故,施与某甲菩萨戒。”(三说)次问受戒者言:“汝某甲听,一切诸佛菩萨僧,受菩萨戒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住戒。如过去菩萨已学,未来菩萨当学,现在菩萨今学。汝如是学汝能持不?”(答能。三说)次白竟唱言:“此某甲菩萨,于一切佛菩萨前从我某甲菩萨边,已第二第三说受菩萨戒竟,我某甲菩萨为作证人。此受戒菩萨名某甲。”复白:“十方无量诸佛第一胜师,及柔和者一切众生软觉者,此某甲菩萨于某甲菩萨前,已三说受一切菩萨律仪戒竟。”(三说)次说十重相竟,结撮赞叹。(便散)自齐宋已来多用此法。所以题作高昌本者,寻《地持》是昙无谶于河西所译,有沙门道进求谶受菩萨戒,谶不许,且令悔过。七日七夜竟,诣谶求受,谶大怒不答。进自念:“正是我障业未消耳。”复更竭诚礼忏,首尾三年。进梦见释迦文佛授己戒法,明日诣谶欲说所梦,未至数十步,谶惊起唱:“善哉!已感戒矣,我当为汝作证。”次第于佛像前更说戒相。时有道朗法师,是河西高足,当进感戒之时,朗亦通梦,乃自卑戒腊,求为法弟。于是后进受者千有余人。河西王沮渠,蒙逊子景环,后移据高昌,既奉进为师,进亦随往。值高昌荒饿,进生割己身,以救饥者,因此舍命。进弟子僧遵,姓赵。高昌人,传师戒法。复有比丘昙景,亦传此法。宗出彼郡,故名高昌本。又元嘉末有玄畅法师,从魏国度在荆嘱之门,宣授菩萨戒法,大略相似,不无小异,故别有畅法师本。此出昙无谶而小广《地持》,恐谶誓愿,发起人情,有此重复也。

  此处所说请师、乞戒、问遮法、请戒、正受、示戒相、结撮赞叹等步骤,已经相当完整。《璎珞经》所述授法是:

  四《璎珞经》受菩萨戒法,前礼三世三宝。(三说)次受四不坏信,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归依戒。(三说)次忏悔十恶五逆等(三说)。次说十重戒,犯者失四十二贤圣法,问能持不(答能),然后结撮三归,重腾前十重戒,赞叹发愿言:“受菩萨戒者,超度四魔,越三界苦,生生不失,常随行人,乃至成佛。若不受戒,不名有识,畜生无异。常离三宝海,非菩萨,是邪见外道,不近人情。劝化人受戒功德,胜造八万四千宝塔。有戒犯者,胜无戒不犯。”若真佛菩萨前受者,名上品戒。若佛灭后千里内无法师,从佛菩萨像前自誓受者,名下品戒。

  则此本次第为礼三宝、受四不坏信、归依三宝和戒、忏悔、示戒相、结撮赞叹。其中受四不坏信和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归依戒的提法,均未见于他本。近代诸师所集的新撰本所述授法是:

  五新撰本者,是近代诸师所集,凡十八科:第一师初入道场礼佛,在佛边就座坐。第二弟子入道场,礼佛胡跪。第三师请三宝。第四令起心,念三宝如在目前。第五忏悔十不善业。第六请诸圣作师。第七请现前师。第八师赞叹弟子能发胜心。第九正乞是戒。第十教发菩萨心。第十一问遮法(有十五问)。第十二想念得戒。第十三发戒时立誓。第十四受菩萨三归(以此三归发戒。十五文缺)。第十六结竟。第十七师还坐劝学。第十八说十重相,结撮赞叹,作礼便去。

  新撰本可以说最接近现在流传的各种授菩萨戒仪,从其特点来看,一是组织完备,内容没有缺少的。二是作法系统,便于实际操作。后世各种仪式,与此往往大同小异。虽然仅仅只有十门或者十二门,但不过是分门别类时未列得那样详细罢了,其实内容全部都有。只是此本现在没有存世者,故其具体内容不得而知。而且,尚缺第十五门。其述制旨受戒法仅言分出家、在家两种:

  六制旨受戒法,备有在家、出家方法,文广不列也。

  《菩萨戒义疏》所述六种授菩萨戒的方式,都是在智顗生活的时代流行的。其中谈到的梵网菩萨戒的授法极为简略,实在无法得知智顗传授菩萨戒时所用仪轨情况。不过,湛然《授菩萨戒仪》开篇即云:“依古德及《梵网》、《璎珞》、《地持》、并高昌等文,授菩萨戒行事之仪,略为十二门。虽不专依一家,并不违圣教。”可见,湛然所述之仪轨,也是参考诸家而成的,对照智顗所述当时所传的六种授菩萨戒仪,其受《梵网》本、高昌本和新撰本三种方式的影响最多。结合唐·明旷《天台菩萨戒疏》中所列菩萨戒授仪来看,大致可以推断智顗当时传戒所用的仪轨,应该也是综合各家而成的。

  (三)明旷《天台菩萨戒疏》所述授菩萨戒仪

  明旷,台州黄岩(浙江黄岩)人。生卒年不详,初游东南问道,年二十住剡邑,受具足戒后,入天台山国清寺,于荆溪湛然处修学天台,孜孜钻研十余年。着有《般若心经疏》、《天台菩萨戒疏》、《金錍论记》、《天台八教大意》等等。据其《天台菩萨戒疏》后之“叙”称,此《疏》作于大历十二年(777),则其生活的时代,与湛然相同。

  明旷在其所着《天台菩萨戒疏》中所列菩萨戒授仪,共分十二门,:

  四明受法者。谨依《璎珞》、《地持》、高昌等文,总作一十二门分别:第一开悟,第二三归,第三请师,第四忏悔,第五发心,第六示相问遮,第七授戒,第八证明,第九现相,第十陈持犯,第十一明广愿,第十二教持戒。

  这与湛然《授菩萨戒仪》中所述十二门次第相同,而且名目也大体相当:

  依古德及《梵网》、《璎珞》、《地持》、并高昌等文,授菩萨戒行事之仪,略为十二门。虽不专依一家,并不违圣教。第一开导,第二三归,第三请师,第四忏悔,第五发心,第六问遮,第七授戒,第八证明,第九现相,第十说相,第十一广愿,第十二劝持。

  笔者认为,明旷所述授仪,虽然所列十二门相同,甚至各门内容也颇有近似,但不能证明明旷所据乃湛然之《授菩萨戒仪》,而当为智顗所传。

  首先,从这十二门名目来看,湛然之本,显然经过了组织,故均为二字一门,而明旷所述,或二或三或四字不等,较为粗糙。

  其次,从内容来看,两者同中之异,尤其能说明问题。在《授菩萨戒仪》第一开导门中,湛然说明得戒必须具备的六个条件:

  一者,能授人,谓能授戒者,须预知颁类,及以人数,于中几许。中国边方,余道杂类,虽得人身,无有安乐;八苦交逼,四蛇竞煎;四大危脆,念念不住;六贼争驱,新新生减。设受余戒,虽报人天,不免沉没。二乘小果,永住涅槃。故须虔诚,誓求极果。

  二者,所依处,先须谘白,无内外障;安置坛场,庄严清净;皆令地铺,使受者安隐。

  三者,高座秉法。

  四者,专求大道。

  五者,生希有心,如贫如饥,如病如怖;得宝得食,得医得安。不生一念散乱之心。若无恳诚,徒劳彼此。

  六者,专为利他求戒。以菩萨发心,利物为本。发大勇猛,不惜身命。誓与众生,同入真如法界大海。

  而明旷《天台菩萨戒疏》中无此内容。

  又如第四忏悔门,湛然《授菩萨戒仪》说:

  次运心者,虽从戒师说罪名种,然须先运逆顺十心,重罪方灭。故天台大师于《大止观》忏净文中,具立此方,成四三昧。彼具解释,今略列名,以为行者,作灭罪良缘。

  先言顺流者,谓无始来,随顺生死,自微至着,不逾斯十:一者妄计人我,二外加恶友,三不随喜他善,四纵恣三业,五恶心徧布,六昼夜相续,七覆讳过失,八不畏恶道,九无惭无愧,十拨无因果。(亦须略教,依名运念,令罪消灭也。)

  次明逆流者,所言逆者,谓逆生死。依前顺流次第逆上。如欲破贼,先须知贼根源窟穴,故知必须从后向前。如人倒地,还从地起。一正信因果,二自愧克责,三怖畏恶道,四发露瑕玼,五断相续心,六发菩提心,七修功补过,八守护正法,九念十方佛,十观罪性空。(须一一释对破所以,故知无始罪障不可率除,如伐树得根,炙病得穴,故须逆顺观其罪,由见罪性空,方为永谢。)

  这里,湛然将智顗《摩诃止观》中所述“顺逆十心”详细列出,而且强调“天台大师”,但是明旷《天台菩萨戒疏》中则仅仅只有一句话:

  故须先运逆顺十心为忏悔本。

  如果明旷所据,乃是智顗传授之本,其中当然不会出现自称“天台大师”的字样。是不是明旷认为这些内容不重要而删去了呢?笔者以为不然。因为明旷的《天台菩萨戒疏》中,也有一些不见于湛然《授菩萨戒仪》的东西。一是浓厚的天台宗色彩,如:

  菩萨戒者,则五十一位圆菩萨乘之律仪也。

  唯圆妙觉究尽无明,故发圆心而希圆行,知因感果,惊觉常情。故名开悟。

  心体觉知名佛,性体离念名法,心体无诤名僧。

  今依圆佛发圆道心,圆道心者,我心、佛心及众生心,三无差别。理虽无别,事证天殊。故学佛慈悲,发佛弘誓;灭恶生善,功唯菩提。

  二是大量引用的经典。《天台菩萨戒疏》计引经典《萨遮经》、《月灯三昧经》、《华严经》、《涅槃经》、《璎珞经》、《密藏经》、《法华经》等多种,而湛然《授菩萨戒仪》仅引《梵网经》、《法华经》等极少数几种。从这些迹象来看,明旷《天台菩萨戒疏》中所述菩萨戒授仪,传自智顗。而湛然则在智顗所传仪轨的基础上作了较大调整,使其更符合传戒的实用。所以,湛然《授菩萨戒仪》之源,还是在智顗那里。

  (四)知礼《菩萨戒仪》所述授菩萨戒仪

  知礼(960-1028),俗姓金,字约言,四明(今浙江鄞县)人。又称“法智大师”、“四明尊者”。七岁时依汴京太平兴国寺洪选出家。十五岁受具足戒,专研律部。二十岁从天台螺溪传教院义通学天台教观。淳化二年(991),受请住四明干符寺,大开讲习,学徒云集。宋真宗咸平二年(999)以后,专以讲经、修忏为事。讲《法华玄义》七遍、《法华文句》八遍、《摩诃止观》八遍、《大涅槃经疏》一遍、《净名经疏》二遍、《金光明经玄疏》十遍、《观音别行玄疏》七遍、《观无量寿佛经疏》七遍,其数繁多。又修《法华忏》,并燃三指供佛;造佛像、寺院等,不计其数。又每岁启建念佛施戒会,结合僧俗男女一万人,同修念佛、发菩提心,求生净土。著述颇多,如《金光明经文句记》、《解谤书》、《大悲忏仪》、《修忏要旨》、《光明忏仪》、《观无量寿佛经融心解》、《观音别行玄义记》、《观音别行疏记》、《十不二门指要钞》、《别理随缘二十问》、《十义书》及《观心二百问》等。仁宗天圣六年,称念阿弥陀佛数百声而示寂,世寿六十九。天台宗人尊为第十七祖。门下弟子著名者有广智尚贤、神照本如、南屏梵臻等三十余人。

  据宋·宗晓编《四明尊者教行录》卷第一所载《菩萨戒仪》,知礼也开列十二门,但名目次序已经有了很大不同:

  第一求师授法,第二策导劝信,第三请圣证明,第四授三归依,第五召请圣师,第六白佛乞戒,第七忏悔罪愆,第八问无遮难,第九羯么授戒,第十略说戒相,第十一发弘誓愿,第十二结撮回向。

  可见,知礼首先在把原本第三的“请师”中的请传教师和授戒师分列两门,先列“求师授法”,请传教师,理由是“夫欲受此菩萨戒者,必先请师策导开解,于一切境起慈悲心。若非此人,戒无由发。”而将请授戒师的内容,分列第五招请圣师和第六白佛乞戒。接着又在第三将原本属于第八证明、第九现相中的一部分内容单独提出,开列“请圣证明”门。再将原本属于第五发心门的内容,并入第十一发弘誓愿门。整个次序作了较大调整,已经不复智顗、湛然授菩萨戒仪的旧观了。

  不过,知礼的《菩萨戒仪》次第虽与湛然、明旷所述有异,但就其内容来看,知礼显然是参考了明旷的《天台菩萨戒疏》。对于三宝,《天台菩萨戒疏》解释说:

  略明三种三宝为所归依,一住持、二别相、三一体。一住持三宝者,人能弘道,万代之所流传;道藉人弘,三宝于斯常住。则剃发染衣为僧宝,黄卷赤轴为法宝,泥木素像为佛宝。二明别相三宝者,十方三世法、报、应化为佛宝,所说法门为法宝,除妙觉外菩萨二乘为僧宝。三一体三宝者,实相圆理名为一体。即一而三,无非秘藏。如世珍奇,故通名宝。何者?心体觉知名佛,性体离念名法,心体无诤名僧。凡圣始终此三具足,佛已修已证应物现形,别相住持功由一体。我等理是,如冰在水。若欲融冰,善须方便。拟趣佛果,非修不成。今始觉知正向此三,为归依处。

  知礼则云:

  然三宝者有乎多种,一曰住持三宝、二曰别相三宝、三曰一体三宝。言住持者,泥龛塑画是佛宝,黄卷赤轴是法宝,剃发染衣是僧宝。言别相者,修行契证妙觉果德,法、报、应化名佛宝。所说八万四千法藏、十二部经名法宝。等觉已还、三乘圣贤名僧宝。言一体者,上至诸佛,下至蠢动,无不具此三宝也。所谓实相妙体即一而三,名秘密藏。如世珍琦,通名为宝。即今诸人本有觉性是佛宝,此性无染清净是法宝,此性柔和无诤是僧宝。今劝诸人,不得自轻,人人本具斯理,一一咸得成佛。如来由修证此一体三宝故,而能运大神通,兴诸佛事。此之三宝在汝身中,如水凝冰。弃冰求水,无有是处。若欲融冰,善宜方便。拟趣佛果,非修不克。今既觉知此体,正向此宝,作归依处。

  然而,这段内容在湛然的《授菩萨戒仪》中,仅有“应须广明一体三宝,为所依境。复知此境,有于别相、住持等用之也”这么一句。结合《授菩萨戒仪》不传于中国的情况分析,笔者怀疑此文在唐代传入日本后即失传,知礼很有可能根本没有见过。而明旷所述之仪轨,毕竟过于简略,在传戒时使用起来,有很多的不便,所以知礼纔据之另造一本。

  (五)遵式《授菩萨戒仪十科》所述授菩萨戒仪

  除知礼的《菩萨戒仪》外,宋代天台宗尚有慈云遵式的《授菩萨戒仪式十科》传世,收于宋·遵式述、宋·慧观重编的《金园集》卷上中,见《卍续藏经》第101册第217页至223页。

  遵式(964-1032),字知白,台州宁海人。俗姓叶。又称天竺忏主、慈云忏主、慈云尊者、灵应尊者。初从义全出家,二十岁于禅林寺受具足戒。翌年,从守初学律。后入天台山国清寺,于普贤菩萨像前燃一指,誓传天台之道。雍熙元年(984),从宝云寺义通修学天台宗典籍,尽其奥秘,与同门之知礼成为山家派中心人物。及义通示寂后,继掌宝云寺,宣讲《法华》、《维摩》、《涅槃》、《金光明》诸经。并结交道俗,专修净业,撰《往生净土忏愿仪》、《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仪》、《金光明忏法补助仪》、《往生净土忏愿仪》等。其后,历住浙江天台山、杭州昭庆寺、苏州开元寺等,大设法席,讲经修忏。登门从学者逾千人。宋真宗干兴元年(1022),敕赐“慈云”之号。天圣二年(1024),奏请天台教文编入《大藏经》内。并撰《教藏随函目录》,略述诸部大义。仁宗明道元年示寂,世寿六十九。门下著名的弟子有妙果文昌、明智祖韶、法喜清鉴等。遵式著述颇多,除上述有关净土念佛忏仪之著作外,另有《往生净土决疑行愿二门》一卷、《大乘止观释要》四卷、《天竺别集》三卷、《金园集》三卷等,及《采遗》、《灵苑》二诗集。宋·志盘撰《佛祖统纪》卷第十有传。

  但此仪式与前面所述内容差异很大。知礼之作,基本上是参考明旷本而来。而遵式则乃是根据一般性的授菩萨戒方式自己创作而成,故与前面所述数种仪式有很明显不同。如其开列十门(科),而不是十二门:

  第一开导信心。第二请三宝诸天加护。第三归依三宝。第四请五圣师。第五下座佛前乞戒。第六发四弘誓愿。第七开遮问难。第八三番羯磨。第九请佛证明。第十示持犯戒相。

  从比较可知,遵式《授菩萨戒仪》次序,大略与知礼所述相同,而与湛然不同。就其内容来看,遵式也参考了明旷的《天台菩萨戒疏》,如对于三宝的解释,也采用了《天台菩萨戒疏》的说法。但遵式的仪轨,也有自己独特的地方:

  第一,各本均有的“忏悔”这一内容,在遵式仪轨中被省略了。这是叫人非常不可理解的。

  第二,“第一开导信心”中,提出受菩萨戒后,能于凡夫身中得“五种利益”、“八种殊胜”。其中“八种殊胜”一段,内容全同慧思的说法,知礼之文中也用到过。“五种利益”的说法则在其它仪式中均未见。所谓五种利益是:

  一者,得诸佛诸大菩萨心心护念、时时记持。二者,得烦恼断除,佛心明朗。智能辨才,渐渐增长。三者,得现在人见心生欢喜,一切善心,倍加恭敬。四者,得备万行,犹如妙华庄严,凡夫位齐古佛。五者,临命终时,心无悔恼,神识安然,舍此报身,直生佛净土。

  第三,新增了唱诵这一形式。在以往各种授菩萨戒仪式中,仅有念诵而没有唱诵,但遵式充分发挥自己精通忏法的专长,将唱诵引入授戒仪式中,将一部分白文改成唱文。如其中可见“随我声唱”、“戒师下佛前跪唱云”、“一时唱云”等要求,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不过,与知礼所述仪式一样,遵式的《授菩萨戒仪式十科》,没有受湛然影响的痕迹,同样可以证明湛然之仪轨,确实在宋代已经失传

  四、《授菩萨戒仪》在日本的流传

  尽管《授菩萨戒仪》在中国失传,但早在唐代中叶,即由日本来华求学的传教大师最澄带回日本。最澄(767-822),日本佛教天台宗创始人。亦称睿山大师、根本大师、山家大师、澄上人。俗姓三津首,幼名广野,近江国(今滋贺县)人。十四岁出家后,改名最澄。延历四年(785),于奈良东大寺受具足戒。后入比睿山创建根本中堂,788年改草庵为寺(后称一乘止观院、延历寺)。804年作为“入唐请益天台法华宗还学生”,率弟子义真入唐。从天台宗九祖湛然之弟子修禅寺道邃、佛陇寺行满受天台教义,并天台教籍82卷,成为接受湛然教系传法的第一个日本人。又从天台山禅林寺翛然受牛头禅,并从道邃受大乘菩萨戒。离天台山后,又至越州(今浙江绍兴)龙兴寺从顺晓受密教灌顶,并抄写许多经疏。翌年携带经书章疏230部460卷及金字《妙法莲华经》、图像、法器等回国。最澄回国后,受到日本桓武天皇的重视,在其支持下,获准设天台宗“年分度者”(按年限定出家人数),正式创立日本天台宗。864年,清和天皇追赠传教大师谥号,为日本有大师号之始。著作主要有《守护国界章》、《内证佛法自脉谱》、《山家学生式》、《显戒论》等,近代辑有《传教大师全集》。

  日本东大寺沙门凝然述《五教章通路记》卷第十二云:

  延历二十三年甲申,传教大师最澄,远往大唐,值道邃、行满二德,学天台宗,获三观法;兼传真言,习菩萨戒。乃以延历二十四年乙酉归朝,大赍台宗章疏而来。荆溪章记、诸余诸记、诸章疏等,皆悉赍来。传教大师入唐已前,久研台宗,乃依鉴真和尚将来章疏也。即于高雄寺,聚众讲《文句》等。而义理仿髴,书典不具,故发愿奉诏,往唐传之。比睿山者,最澄和尚幼年草创之处。归朝之后,即于彼山,大弘台教。虽天台根由始于鉴真将来,广敷之事,专在传教大师传来。自尔已来,一天四海,皆悉习学;花夷都鄙,无不弘敷。

  最澄《传教大师将来台州录》记载,其带回国的典籍中,就有“受菩萨戒仪一卷(荆溪和尚撰,十一纸。)”而其戒律传承,按日本法然《黑谷上人语灯录》卷第十“大乘律宗”所述为:

  莲华台藏世界赫赫天光师子座上卢舍那佛--逸多菩萨--天竺鸠摩罗什三藏--灵山听众南岳慧思大师、灵山听众天台智者大师--章安灌顶大师--缙云智威大师、东阳慧威大师--左溪玄朗大师--荆溪湛然大师--琅琊道邃大师--大日本国比睿山前入唐受菩萨戒沙门最澄--前入唐受菩萨戒沙门义真(道邃弟子)

  最澄回国后,对于菩萨戒的传授可谓不遗余力。他向朝廷明确提出,日本天台宗僧人不受声闻乘戒,只受大乘戒,也就是梵网菩萨戒。819年,最澄上奏天皇,欲创建大乘戒坛于比睿山,这一要求,遭到奈良七大寺和僧纲的强烈反对,他因此撰《显戒论》3卷、《显戒缘起》2卷上之于天皇,仍未被允许。直到逝世后,日本天台宗方获准在比睿山设大乘戒坛。设立大乘戒坛的时间虽然较晚,但最澄在世的时候,显然不止一次在比睿山为僧众传授过菩萨戒。要传戒,自然需要应用的仪轨,因此,最澄将从中国带回的湛然《授菩萨戒仪》作了一番补充后,用于传戒之中。与湛然本相比,最澄改写本主要有这么几点不同:

  第一,增加了突出天台宗圆教思想的内容。如其谓:

  今既不求人天果,不求声闻辟支佛果,不求小乘人所见佛果,不求通教三乘佛果,不求别教独菩萨佛果,唯欲专求圆教所证无上正等菩提。

  这是对湛然本“今既不求人天小果,唯欲专求无上菩提”一句的扩充。又如:

  先当继念十方诸佛为所期果。是故经云:若能念佛,得见佛心。佛心复以慈悲为本,慈悲乃以弘誓居先,是故弘誓为菩提因。

  圆融十界诸众生我今发誓必济度

  圆融五住诸烦恼我今发誓必断除

  圆融四门诸道品我今发誓心尽知

  圆融法性真佛道我今发誓必显得

  “先当继念十方诸佛,为所期果。……是故弘誓为菩提因”一段,是湛然本旧有的。但后面的“圆融”四句,则是最澄新增入的。

  第二,将此仪轨专门用于为出家众授戒。

  因为梵网菩萨戒原本是出家、在家通受的,所以湛然本中,并没有指明是出家菩萨受还是在家菩萨受。而最澄本则改为:

  敬白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诸大菩萨,此(某甲)等,求我白诸佛菩萨,欲从诸佛菩萨乞受出家菩萨戒。此(某甲)等,已发大愿,已有深信,能舍一切,不惜身命。唯愿诸佛菩萨怜愍故,施与(某甲)等菩萨戒。(三说)

  其“欲从诸佛菩萨乞受出家菩萨戒”一句,湛然本作“欲从诸佛菩萨乞受菩萨戒”。

  第三,将大唐国改为日本国。

  湛然本中所有涉及地名之处,如“大唐国某州某县某僧伽蓝中”,最澄本均改为“大日本国山城州乙训县山本僧伽蓝中”。这当然也是出于传戒的需要。

  五、结语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湛然《授菩萨戒仪》乃承智顗所传授菩萨戒仪轨而来,是天台宗菩萨戒问题研究重要的资料,不仅对于研究天台宗菩萨戒传授方式的变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研究中日佛教尤其是天台宗交流史,也有着实物见证的意义。日本古写本《授菩萨戒仪》的公布,为整理这一宝贵文献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资料,值得关心天台宗和戒律的学人作进一步深入研究。为便于研究工作的开展,笔者以日本古写本为底本,以《卍续藏经》本和最澄改写本(简称最澄本)为校本,新校订了《授菩萨戒仪》,提供给大家参考。校勘体例如下:

  一、对于底本和校本(《卍续藏经》本)的文字差异,采取有异即录的方式,为研究者提供比照的资料。

  二、底本有脱讹的,据校本补足、改正,出校记说明。

  三、底本不误而校本(《卍续藏经》本)误的,出校记说明。

  四、底本、校本均误的,据其它资料校改,出校记说明。

  五、原作双行小字夹注的内容,一律加圆括号,附于相关文字后。

  限于时间和水平,疏漏之处,请方家指正是幸。

  六、附录:新校订本《授菩萨戒仪》

  天台沙门湛然述

  依古德及《梵网》、《璎珞》、《地持》、并高昌等文,授菩萨戒行事之仪,略为十二门。虽不专依一家,并不违圣教。第一开导,第二三归,第三请师,第四忏悔,第五发心,第六问遮,第七授戒,第八证明,第九现相,第十说相,第十一广愿,第十二劝持。

  第一,开导者,应先问言:欲受何戒?佛法大海,深广无涯,唯信能入。由有信故,三学可成,菩提可至。故三学中,以戒为首。菩提旷路,戒为资粮;生死大海,戒为船栰。三途重病,戒为良药。然戒有多种,五、八、十、具、菩萨律仪。五戒报人,八、十报天,出家大戒,感小解脱。三明六通,无余永寂。菩萨律仪,三千威仪,八万细行,报得佛果;三身四德,相好不共,一切功德。今既不求人天小果,唯欲专求无上菩提,须具六法,方可得戒:

  一者,能授人,谓能授戒者,须预知颁类,及以人数,于中几许。中国边方,余道杂类,虽得人身,无有安乐;八苦交逼,四蛇竞煎;四大危脆,念念不住;六贼争驱,新新生减。设受余戒,虽报人天,不免沉没。二乘小果,永住涅槃。故须虔诚,誓求极果。

  二者,所依处,先须谘白,无内外障;安置坛场,庄严清净;皆令地铺,使受者安隐。

  三者,高座秉法。

  四者,专求大道。

  五者,生希有心,如贫如饥,如病如怖;得宝得食,得医得安。不生一念散乱之心。若无恳诚,徒劳彼此。

  六者,专为利他求戒。以菩萨发心,利物为本。发大勇猛,不惜身命。誓与众生,同入真如法界大海。

  第二,三归者,应教言:弟子某甲,愿从今身尽未来际,归依佛,两足尊;归依法,离欲尊;归依僧,众中尊。(三说)弟子某甲等,从今身尽未来际,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说)从今已往,称佛为师,更不归依,余邪魔外道,唯愿三宝,慈悲摄受。慈愍故。(应须广明一体三宝,为所依境。复知此境,有于别相、住持等用之也。)

  第三请师,唯合自陈,恐汝不解,我今教汝:我某甲等,今从大德求受菩萨戒,大德于我,不惮劳苦。慈愍故。此但是请传教之师。

  次请众圣为授戒师。先请和上,词云:弟子某甲等,奉请释迦如来应正等觉为和上。我依和上故,得受菩萨戒。慈愍故。(礼一拜)文殊师利菩萨为羯磨阿阇梨,弥勒菩萨为教授阿阇梨,一切如来为尊证师,一切菩萨为同学等侣。(词句具如和上)

  当知圣师神信道眼,皆悉见闻,如对目前。是故行者,请得师已,虽对凡师,恒如睹圣。准高昌本,自此已后,无有忏悔,但更加乞戒,亦先教其从传教师乞云:族姓大德,今正是时,愿时施我菩萨戒法。次,戒师应起,为白圣师云:敬白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诸大菩萨,此某甲等,求我白诸佛菩萨,欲从诸佛菩萨乞受菩萨戒,此某甲等,已发大愿,已有深信,能舍一切,不惜身命。唯愿诸佛菩萨怜愍故,施与某甲等菩萨戒。(三说)

  第四忏悔者,无始已来,谁能无罪?或有重罪,障戒不发,故须忏悔,故昙无谶三年始获。故有上根上行之人,宜应静处,别置道场,事理合行,精诚恳倒,上品相现,戒品自成。今此通方被时行事,利根之仕,逐语想成,宿种现加,成办前事。故今略出济世生善利物之仪。于中为三:先明忏意,次明运心,三正说罪,为忏方法。

  初云意者,夫言戒者,是白净法。法器清净,方堪进受。如净洁絷,易受染色。是故先教忏悔洗浣,亦如浣故衣,先以灰汁,后用清水。然佛灭后,向二千年,正法沉沦,邪风竞扇。众生薄佑,生在此时,纵有听闻,颇生信受,犹如画水,不得久停;空中造立,难可成就。良由惑障深厚,见执铿然。若不起于殷重之心,罪无由灭;罪若不灭,戒品难期。是故不可辄尔而受。然忏悔法,有其三种:上品忏者,举身投地,如太山崩,毛孔流血。中品忏者,自露所犯,悲泣流泪。下品忏者,通陈过咎,随师口言。今虽下品,犹请诸佛、诸大菩萨,为作证明。诸佛菩萨有大慈悲,常欲令于法界众生,如我无异。虽观众生,犹如赤子;然须行者,自发精诚。如请大王,先须净舍;亦如浊水,日轮不现。三世诸佛,皆因此戒,得成菩提。(云云)

  次运心者,虽从戒师说罪名种,然须先运逆顺十心,重罪方灭。故天台大师于《大止观》忏净文中,具立此方,成四三昧。彼具解释,今略列名,以为行者,作灭罪良缘。

  先言顺流者,谓无始来,随顺生死,自微至着,不逾斯十:一者妄计人我,二外加恶友,三不随喜他善,四纵恣三业,五恶心徧布,六昼夜相续,七覆讳过失,八不畏恶道,九无惭无愧,十拨无因果。(亦须略教,依名运念,令罪消灭也。)

  次明逆流者,所言逆者,谓逆生死。依前顺流次第逆上。如欲破贼,先须知贼根源窟穴,故知必须从后向前。如人倒地,还从地起。一正信因果,二自愧克责,三怖畏恶道,四发露瑕玼,五断相续心,六发菩提心,七修功补过,八守护正法,九念十方佛,十观罪性空。(须一一释对破所以,故知无始罪障不可率除,如伐树得根,炙病得穴,故须逆顺观其罪,由见罪性空,方为永谢。)

  运此心已,作如是言:

  仰启十方,尽虚空界,一切三宝,释迦如来,当来弥勒,十二部经,真如藏海,诸大菩萨,缘觉声闻,证明我等,披陈忏悔:从无始来,至于今日,于其中间,皆由妄计我人,为贪瞋痴、无量烦恼,恼乱身心;纵恣三业,具造十恶五逆四重,作一阐提,拨无因果;(具列十恶、五逆、四重、无因果相)坏僧伽蓝,焚烧经像;身四威仪,损伤含识;盗三宝物,及余趣财;颠倒邪淫,污染梵行;污父污母,污比丘、比丘尼,人男、人女,畜生、鬼神等一切男女;诳惑三宝,谤三乘法,言非佛说,障碍留难;或饮酒食肉,无慈愍心;或食五辛,熏秽三宝;或于一切出家人所,有戒无戒,持戒破戒,打骂诃责;乃至于一切有情无情,作不饶益;如是等罪,不可数知;自作教他,见闻随喜,对三宝前,披陈忏悔,齐佛所知,不敢覆藏。一忏已后,永断相续,更不敢作,愿罪消灭。唯愿三宝,慈悲证明。

  三遍已,语之:欲入佛海,以信为本;生在佛家,以戒为本。故有三归,乃至菩萨戒。然受五、八、十戒人,如秉烛夜行,所见不远。受小乘戒,如月下游,虽未大明,犹胜灯烛。若受大乘戒,如在日中,无不晓了。能摧八难,能免八苦;远离二死,具足二严;四德圆满,降伏四魔。(云云)

  第五发心者,先当继念十方诸佛,为所期果。是故经云:若能念佛,得见佛心。佛心复以慈悲为本,慈悲乃以弘誓居先,是故弘誓,为菩提因。(具足为说,发四弘心。)发弘誓已,复加四心,以成弘誓:一者,观于一切众生,如佛无异;二如国王,三如父母,四如大家。何以故?佛为法王,是所求故。心、佛、众生,三无别故。王居国尊,亲在家尊,大家复为下类中尊。因中生于果上想故,若不尔者,何能度之?为度众生,立余三誓。又复发四种心:一者,所作功德与众生共。二者,愿一切众生,过于烦恼生死大海。三愿共众生通达一切诸经了义。四共众生至于菩提。此亦四弘之别名,而以利生为本,故并俱于众生起想,以四弘誓利生为本。既发心已,三业清净,犹如明镜,内外清彻,堪受净戒。以此戒品具足三聚,遍收一切法故。

  第六问遮者,既能发心,建立行相,行相不出自行化他。自行故上求,利他故下化。汝等既知发心之相,堪能成就,满足四弘。此但现在身心发趣,若有遮难,戒品不发。故《梵网经》云:若有七遮,不应为受。我今问汝,当如实答。若不实答,徒苦自他,无所克获,虚称菩萨,则为欺诳一切众生,负心诳佛,枉受利养。汝不曾出佛身血不?(应答云:无。)不煞父不?不煞母不?不煞和上不?不煞阿阇梨不?不破羯磨僧不?不煞圣人不?若无七遮,堪得受戒。应须起专注心,发殷重心。今此方欲授汝等戒,发于戒品,心若专志,如仰完器,则有所克。一念差违,犹如覆器,必无所成。然此戒者,无有形色,而能流注汝等身心,尽未来际,成就大果。而于尔时,无所觉知。向若有形,入汝身时,当作天崩地裂之声。故须系念,不得余觉,及余思惟。(须具为说缘境,为发戒缘也。)

  第七正授戒者,先略示三相,次正授戒。言三相者,所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应须广辨三聚广狭偏圆之相,以作行者期心之本。若不尔者,秉法不成。小乘亦有三聚名故。

  次正秉法者,应语言:汝等谛听。汝等今于我所,求受一切菩萨净戒,求受一切菩萨学处,所谓摄律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此诸净戒,此诸学处,过去一切菩萨,已受、已学、已解、已行、已成;未来一切诸菩萨,当受、当学、当解、当行、当成;现在一切诸菩萨,今受、今学、今解、今行,当来作佛。汝等从今身,尽未来际,于其中间不得犯。能持不?(三问三答)第一遍时,应语言:十方法界一切境上微妙戒法,悉皆动转,不久当应入汝身中。第二遍已,次即语云:此妙戒法,即从法界诸法上起,遍虚空中,集汝顶上;微妙可爱,如光明云台。第三遍初,复应示言:若更一遍,此妙戒法,入汝身中,清净圆满。正在此时,纳受戒法,不得余觉余思,令戒不满。第三遍已,语言:即是菩萨,名真佛子!故大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

  第八证明者,戒师应为受者作白言:弟子某甲,仰启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于此世界一四天下,南赡部洲人主地大唐国某州某县某僧伽蓝中佛像前,有众多佛子,来于我所,求受菩萨戒竟,我已为作证明,唯愿诸佛亦为作证明。(三说)请诸菩萨亦如向说。(三说)

  第九现相者,受者既有三品之心,相现亦有三品不同。所谓凉风、异香、异声、光明,种种异相,于十方界,此相现时,彼诸菩萨各问彼佛:何因缘故,有此相现?彼佛各答彼答菩萨言:此相现者,某方某界某国某处,有众多佛子,于某师所三说求受菩萨戒竟,今请我等而作证明。我为作证,故有此相。彼诸菩萨,各各欢喜,咸相谓言:于如是等极恶处所,具足如是猛利烦恼恶业众生,能发如是极胜之心,甚为希有。深生怜愍,乃于汝等起于坚固梵行之心。十方菩萨尚发是心,是故汝等宜应志心守护禁戒,不惜身命,勿令毁犯。上品相者,上风、上香、上光明等,中下准此,唯佛能了,余无能知。

  第十说相者,谓略陈持犯。如声闻中略说四夷,故大乘略陈十重,以从易持难,识者说应先为说此十总名。波罗夷者,此是梵音,此土往翻名他胜处。善法益己,名之为自;恶法损己,名之为他。若恶法增,损害善法,名为他胜。然论持犯,乃至有命,一针一草等,皆名持犯。今从易识妨损处深故,且随说之云。

  若诸菩萨已于戒师所,三说求受菩萨戒竟:

  若自煞,若教人煞,若作坑阱,与人非人毒药,施设方便,非真菩萨,假名菩萨;无惭无愧,犯波罗夷。汝从今身,尽未来际,于其中间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

  若自盗,若教人盗,盗人五钱,若过五钱,若烧若埋若坏色,如是盗五大五尘。

  若淫人男女,诸天鬼神、畜生男女,作不净行。

  若非真实、非已有,自言得禅、得解脱、得定、得九大禅、得初信,乃至等觉、妙觉,天龙鬼神,来供养我。

  若酤诸酒。

  若说出家、在家菩萨,言犯十波罗夷中随犯一波罗夷。

  若自赞己真实所得,并毁出家、在家菩萨,言犯十重中一一重罪,卌八轻中一一轻罪。

  若悭法悭财,有来求者,法不为说一句一偈;财不施与一针一草,反生骂辱。

  若瞋一切出家、在家菩萨,若非菩萨,诸天鬼畜,忏谢不解。

  若谤三宝,若增若减,若相违,若戏论,下至一句。(一一文若初。若后皆初至戒竟,后从非真,并同初句。)

  第十一广愿者,上来受戒,但是起行。菩萨之仪,利他为本。是故更须以愿加之。师应教言:

  弟子某甲等,愿以忏悔、受戒、发心所生功德,回施法界一切众生。愿法界众生,未离苦者,愿令离苦;未得乐者,愿令得乐;未发菩提心者,愿令发菩提心;未断恶修善者,愿断恶修善;未集佛法者,愿集佛法;未利生者,愿早利生;未成佛者,愿速成佛。又以此功德,愿共法界诸众生等,舍此身已,生极乐界弥陀佛前,听闻正法,悟无生忍;具大神通,游历十方,供养诸佛,常闻无上大乘正法。福智资粮、自行化他、生十方佛前、一切佛法,速得圆满。又以此功德,愿共众生,从今已往,于自行门,未得无生忍前,永离三恶道身,永离下贱身,永离女人身,永离拘系身。常于佛法中,清净修诸行;于利他门,分身十界十方国土;常为众生,作大知识,示其正道,令生实果。愿诸众生,闻我名者,发菩提心;见我身者,断恶修善;闻我说者,得大智惠;知我心者,早成正觉。发愿已,礼三宝。

  第十二教令持戒者,既得戒已,如服良药,须知禁忌,及以补养。自行断恶,为禁忌;利他修善,如补养。是故应须具足二持,遍修诸善,遍断诸恶,勤行慈救,恭敬三宝。(云云)

  于一一行,悉须以愿而加护之。常思满足四弘之愿,六度四摄等不离剎那。以妙观门,融通万境;事理具足,正助合修;圆顿十乘,超逾十境。(云云)

  授菩萨戒仪

  抄取延历寺藏本。比丘慧稠与王书之,元庆五年四月十三日追录之。王记。处处怙着文者,为充自用也,莫书本上。

  2002年5月于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无尽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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