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时期,清朝雍正时期历史资料介绍
雍正时期
1723年雍正帝盛年登基,在位13年。对外方面,雍正初年青海亲王罗卜藏丹津意图复兴和硕特汗国而乱,隔年年羹尧与岳钟琪等人平定。为此雍正帝占领部分西康地区,又在西宁与拉萨分置办事大臣与驻藏大臣以管理青藏地区。听从鄂尔泰建议推行改土归流,废除具自治性质的土司,以地方官管理少数民族。将喀尔喀蒙古并入清朝;于1727年与沙俄签订恰克图条约,确立塞北疆界。1729年听从张廷玉建议,以傅尔丹与岳钟琪兵分二路于科布多对抗准噶尔汗噶尔丹策零,最后于和通泊之战战败。1732年噶尔丹策零东征喀尔喀蒙古,兵至杭爱山,被喀尔喀亲王策棱击败。1734年清准和谈,以阿尔泰山为界,西北大致和平。
另外,他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改革,可谓大刀阔斧,快刀斩麻。他对许多的事情做了重大的改革,特别是对一些制度方面做了些改革。雍正起了“康雍乾”三代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一,整顿吏治。康熙晚年,身患中风,标榜宽仁,吏治松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雍正在长年皇子生活中,对皇父晚年弊政,看得较为清楚。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连续颁布11道谕旨,训谕各级文武官员:不许暗通贿赂,私受请托;不许库钱亏空,私纳苞苴;不许虚名冒饷,侵渔贪婪;不许纳贿财货,戕人之罪;不许克扣运费,馈遗纳贿;不许多方勒索,病官病民;不许恣意枉法,恃才多事等。
严诫:如因循不改,必定重罪严惩。
第二,密折制度。雍正朝密折制度加以完善。皇帝特许的官员才有资格上奏折。具折奏事的官员雍正朝增加到1200多人。奏折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诸如刮风下雨、社会舆情、官场隐私、家庭秘事等。皇帝通过奏折可以直接同官员对话,更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实际情况。官员之间互相告密、互相监督,强化了皇帝专制权力。
第三,设军机处。雍正创设军机处,作为辅助皇帝决策与行政的机构。地点在紫禁城隆宗门内北侧。军机处的建立,标志着皇权专制走向极端。
第四,改土归流。在云、贵、粤、桂、川、湘、鄂等省少数民族地区,雍正全面实行“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同内地大体一样。雍正帝的改土归流,打击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的负担和灾难,促进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进步。
第五,摊丁入地。实行“摊丁入地”制度之后,社会人口,急剧增长。道光年间,人口之数,突破4亿。
第六,废除贱籍。缓和阶级矛盾。雍正废除了贱籍。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监察御史年熙上书请除豁山西、陕西乐户的贱籍。山西、陕西乐户的祖先,是明朝永乐帝登基后,加害建文忠臣本人外,还将他们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世代相传,久习贱业。年羹尧之子年熙在奏疏中说她们是忠义之士的后代,沉沦至此,无由自新,请求雍正帝开豁她们的贱籍,准许她们改业从良。雍正帝看到奏折后,很是赞同,于元年(1723年)四月发出第一道“豁贱为良”的谕旨。雍正帝在下令开豁乐户贱籍的同时,又令各省检查,如发现本地也存在类似乐户的贱民,也准许他们出贱为良。
清朝简介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1644年入关,逐步统一全国。清朝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基本上奠定了我国版图,同时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1840年鸦片战争后进入近代,多遭列强入侵,主权严重丧失。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统治瓦解,从此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1912年2月12日,清帝被迫退位。清朝从后金建立开始算起,共有十二帝。自此之后,中国进入了民主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