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装有3枚灵童名签的金瓶。
活佛转世,最早为噶玛噶举派开创。它是噶玛噶举派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采用的一种全新的首领传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派有关财产继承和名号世袭的纠纷。但真正使活佛转世成为制度,并影响整个蒙藏地区的是格鲁派。
1546年,索南嘉措(第三世达赖喇嘛)被认定为根敦嘉措转世灵童,这是格鲁派有明确记录的实行活佛转世制度的开端。之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称号,得到中央王朝的册封和认可。继达赖、班禅转世系统形成后,格鲁派中的许多中小活佛,亦纷纷采用活佛转世制度。随着活佛转世制度的普遍采用,其在灵童寻访、认定等具体操作方法上,逐渐形成一套制度。
大喇嘛“皆出一家” 弊端丛生
自元朝时期,西藏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之后历代统治者对于西藏事务均十分重视。尤其是清朝入主中原后,清政府逐步加强对西藏政教事务的管辖。此时,相沿已久的活佛转世制度,流弊丛生,引起了清朝乾隆皇帝的担忧。
图为雍和宫僧人端坐于宗喀巴大师像两侧诵经。
据记载,在七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寻访认定八世达赖喇嘛的过程中,乾隆皇帝特派他所信任的三世章嘉活佛进藏负责。但是,结果选定了与六世班禅有亲戚关系的坚白嘉措为八世达赖喇嘛。此后,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活佛又转世在八世达赖喇嘛的亲戚家,而三世章嘉活佛的弟弟和侄子又被认定为却藏活佛和拉科活佛。
面对此种局面,乾隆皇帝在《御制喇嘛说》碑文中指出“现在之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之呼必勒罕,及喀尔喀四部落供奉之哲布尊呼图克图,皆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似此掌教之大喇嘛呼必勒罕,皆出一家,几与封爵世职无异”,“即蒙古内外各札萨克供奉之大呼必勒罕,亦有各就王公家子弟内转世化生者……”
清朝自建立以来,即以联合蒙古王公以及汉地地主官僚为立国的根本,对于蒙古王公和活佛转世的结合有可能造成政教结合势力的崛起,自然极度关切,乾隆帝亦将其视为一大隐忧。
“掌教之大喇嘛”“皆出一家,几与封爵世职无异”的局面,令乾隆皇帝忧虑之际,一场入侵战争,加速了清朝统治者治理活佛转世制度流弊的决心。
图为乾隆画像(资料图)。图片来源:人民网
廓尔喀入侵
廓尔喀,本是喜马拉雅山南麓尼泊尔的一个部落。到乾隆初年时,政权日益强盛,奉行向外扩张的方针。对在其北方的西藏,廓尔喀有染指之心,但由于当时清朝国势正强,西藏地方安宁,因此一直不敢贸然行事。
1780年,六世班禅为祝贺乾隆皇帝70大寿进京,后因不幸染疾圆寂,六世班禅留下了乾隆赏赐和满蒙王公大臣馈赠的大笔钱财,引起其亲弟弟——噶玛噶举派的红帽系活佛沙玛尔巴呼图克图,与其异母兄——仲巴呼图克图两人的争夺。沙玛尔巴因垂涎财物不得,遂生怨忿,于1784年以朝礼佛塔的名义前往廓尔喀,并鼓动其入侵西藏,洗劫扎什伦布寺,以泄其愤。
图为时任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领导小组成员波米?强巴洛珠活佛掣签。
恰在此时,廓尔喀和西藏地方之间因为贸易问题发生纠纷,为廓尔喀侵扰西藏提供了一个借口。1788—1789年,廓尔喀以“商税纠纷”为托辞,派兵入侵后藏。乾隆派巴忠等人率兵入藏支援。但巴忠等人采取将就了事的敷衍态度,默认“每年许给三百元宝”与廓尔喀调停。1791年,廓尔喀以“讨要三百元宝遭拒”及“货币协议吃亏”为由,再次入侵西藏。扎什伦布寺的仲巴呼图克图得知此事后,“携带细软首先逃避”,“济仲喇嘛及四学堪布喇嘛在吉祥天母前占卜,妄称占得不可与贼接仗”纷纷逃离。由于没有组织有效抵抗,使得扎什伦布寺损失惨重。
乾隆得知真相后大怒,将驻藏大臣革职查办,并命福康安为大将军,带兵入藏抗击廓尔喀。西藏的僧俗首领积极支持清军的行动,甘肃、青海的蒙藏王公、土司也献马出粮,支援清军从青海一路入藏。在乾隆皇帝的严密组织安排及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下,战争的局面很快就发生了根本的改观。
2010年7月4日,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十一世班禅掣出山南灵童洛桑多吉的名签,经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继任为六世德珠活佛。图片来源:《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坐床二十周年》画册
1792年4月,福康安率兵从西藏定日出发,仅用一个月就歼灭据守聂拉木和吉隆的廓尔喀军,收复全部失地。7月初,清军打到甲尔古拉、集木集,已经深入廓尔喀境内七百余里,距廓尔喀都城阳布城仅有数十里。廓尔喀的国王一再派人向清军求和,并派遣大臣到北京投诚进贡。
金瓶掣签制度的出台
福康安在指挥反击廓尔喀战争的同时,按照乾隆皇帝的要求,认真调查,并呈上“沙玛尔巴原系藏内呼图克图,又系前辈班禅额尔德尼之弟,乃敢勾连外夷,作践佛地”及“丹津班朱尔之妻系沙玛尔巴侄女,既属姻戚”的奏章,引起了乾隆的高度重视。
乾隆皇帝针对奏章中表露出来的活佛转世与家族亲戚结合以及降神祷问的弊端,分别给予里通外国的沙玛尔巴、临阵脱逃的仲巴呼图克图、降神喇嘛之首济仲喇嘛等人严厉处置。
乾隆皇帝指示福康安要考虑制定处理善后的章程,内容共有二十九条,故而又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这份章程分存于理藩院和西藏,成为清朝政府管理西藏事务的基本文件,同时也是西藏地方政府办理政务时必需遵守的原则。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第一条就规定对活佛转世的认定实行金瓶掣签的制度。该条文说:“关于寻找活佛和呼图克图的灵童,依藏人例俗,确认灵童必问卜于四大护法,这样就难免会发生弊端。大皇帝为求黄教得到兴隆,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入瓶中,选派真正有功德的活佛,诵经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释迦牟尼像前掣签认定……”并要求“拉穆吹忠四人,认真作法降神”,“不得仍前妄指,私相传袭”,足见活佛转世问题在乾隆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金瓶掣签,既是政府解决活佛转世制度弊端、纯洁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措施,又是清朝中央政府重要的治藏方略。此后,达赖、班禅等大活佛转世需按宗教仪轨进行寻访,通过金瓶掣签认定,报请中央政府批准,遂成为定制。这一制度的形成,既是藏传佛教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是中央政府在西藏行使主权的具体体现。(中国西藏网 记者/孙健 部分资料参考《清代金瓶掣签制度的制定及其在西藏的实施》和《金瓶掣签形成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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