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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守戒,把修行落实在具体生活中

发布时间:2023-11-07 13:24:42作者:大悲咒

  遵规守戒,把修行落实在具体生活中

  净慧法师

  (7月23日晚 观音殿广场)

  今天是常住例行宣读共住规约、检查落实共住规约的日子,我想各位营员参加这个活动,也会有一些体会和受用的。尽管我们每个月有两次这样的活动,但是每当要举行这个活动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很沉重。共住规约只有21条,比250条戒少得多,比菩萨的十重四十八轻戒也少得多,但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不是圆满地按照共住规约的要求做到了呢?我明白地告诉各位,这里头要打折扣。所以面对这个现实情况,我心情总是很沉重,觉得我们出家人这样地来注意检查自己,也还不能够圆满地落实这个规约。由此看来,做人很难,做和尚很难,真正做个遵守清规戒律的和尚更难。我们在很多的问题上可以夸夸其谈,可以大而无当地说一些口头禅,但是只要认真地把我们的言行与保证我们道德生活能够兑现的条条框框来对照一下,我们才晓得在日常中要具体落实这些规矩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包括我自己在内,虽然说起来,好像自我感觉挺好的,但是和这些具体的要求来对照,我还是太惭愧了。我们让大家参加这个活动,是想以这样一种活动来推动所有的营员要把学佛落实在具体生活当中,落实在一言一行当中,要知道夸夸其谈、高谈阔论是绝对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在我们请当家师宣读共住规约。然后我们常住的人再做一些检查,之后我们再就佛教一些具体的修行来做一些说明。

  (明海法师:刚才方丈大和尚简单介绍了这个活动的意义,我想补充一点,平常这个活动,参加的人是寺院常住的出家人和在这里工作的居士,今天各位营员也在这里,我们把你们当作常住的一部分,起码在今天晚上是这样。虽然你们有的刚进入佛门,有的还没有正式进入佛门,但是如果你们真的发心想学佛的话,那么你们也属于佛教教团的一员,也有责任和义务来关心佛教教团的发展,了解佛教教团的一些情况,这样能增强我们的责任感,使佛教的兴衰这个责任在我们的心里变得更加切实。)

  共住规约

  佛制戒律,祖立清规,本为僧众安心修行,防非离过,调治身心,修戒定慧,息贪嗔痴,自净其意,证菩提果。如或不然,来此何益。今与众约,能相体悉,乃可同居;不肯遵行,毋劳共住。

  一、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国爱教,以寺为家,勤修三学,恪遵六和,违者不共住。

  二、住持、班首、执事均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爱护常住,关心大众,任劳任怨、廉浩奉公。如有玩忽职守、居职谋私、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免其职务。

  三、全寺上下均遵佛制,戒行清净,僧仪整肃,犯根本大戒者出院。

  四、吃荤腥鸡蛋、饮酒、吸烟、看戏、看电影、看淫秽书刊、打扑克,下棋、赌博、听唱流行歌曲者,罚以出院,若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

  五、与坏人交往、危害丛林、搅乱常住者出院。

  六、破口相骂、交拳相打者,不论曲直,责已出院;触犯刑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罚;

  七、三五成群山门外嘻戏,杂话、放逸、有失威仪者罚,不服者出院。

  八、米麦等物,不白住持私自卖用,侵损偷盗常住财物及砍伐树木花果送人者,赔以出院。

  九、信施护法入寺,执事和清众私自化缘者,量事轻重处罚,不服者出院。

  十、非为公事而私走檀越护法家及经常回俗家,经劝教不改者出院。

  十一、师友亲朋来寺探亲,经主管执事同意后方可留膳宿,违者罚。

  十二、早晚课诵,二时斋供、坐香、布萨诵戒、集体劳动出坡不随众者罚,不服者出院。公事、有病、年老体弱者除外。

  十三、除公事,不在本寮学习,串至各寮,纵意放逸者罚,屡教不改者出院。

  十四、普茶日听宣读规约,除公事,不随众者罚。

  十五、常住所有公物,概不外借,有特珠情况,经客堂同意方借,并负责讨回,违者罚。

  十六、轻视耆德,恶闻直言,妄生诽谤,贴大小字报,写匿名信及诬告谩骂人者出院。

  十七、尊师重教,恭敬耆德,服从执事安排,遵守殿堂秩序,因私出门必须请假,如有不遵,给予教育、批评、记过,屡教不改者出院。

  十八、长养须发,不扎裤脚,穿着俗服,暑天赤身者罚,屡教不改者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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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夜不归宿,私自应酬经忏,经教育不改者出院。

  二十、同居诸师经常保持殿堂庄严,环境清净,僧房整洁,保护寺内文物及一切庄严法物,注意防火防盗,如有不遵,量情予以批评教育、赔偿、记过处分。

  二十一、丛林无僧值,则内外不正,弊何能除,法何能立。为僧值者宜尽心督察、不得循情,如有违犯规约者,常住清众由僧值与客堂执事处理。

  遵规守戒,一视同仁,同居大众,各宜珍重。

  柏林禅寺常住立

  1992年9月20日

  (以下为净慧大和尚开示)

  共住规约执行到现在已经有6、7年的时间,尽管还不是很完备,但正是有了共住规约的执行,才保证了柏林寺的僧团沿着一条健康的路慢慢地成长,壮大起来。除了共住规约规定的21条以外,柏林寺还有三条根本性的规定没有包括在共住规约里而,这三条是在这几年管理寺院的工作当中逐步形成的。

  第一条,根据百丈清规的规定,本寺私人一概不收剃度弟子、不收皈依弟子,只有住持代表常住收剃度弟子和皈依弟子。这一条也是根据戒律的规定。因为皈依三宝也好,剃度也好,本来都是僧团的事情,住持出面做为依止师、做为皈依师,只是起一个证明的作用,教育培养都由僧团负责。这一条可以说保证了本寺上下内外团结一致,没有所谓结党营私这样一些弊端。

  第二条,常住从住持开始,个人不得收任何供养,包括红包在内,在寺院是如此,出外也是如此。个人所收的供养一律归公,然后常住每个月发给大家一定的衣单钱。这一条体现了佛教的六和精神,六和精神中有一条叫做“利和同均”,也就是说从住持到清众在经济上是平等的。假设说,住持或者当执事的可以收红包的话,那必然影响僧团的利益不平等、经济不平等,就一定会影响到大家用功办道的心态,所以住持、执事无论是在外边还是在寺院里,个人绝对不能收一分一文信众供养的钱,信众供养的钱一律交公。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避免经济上的不平等,可以避免有些地方出现的富和尚穷寺院的弊端。大众缺乏什么,常住可以为你解决,衣服鞋袜、治病,一切都由常住包下来;但是作为个人,可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苦的——一个月也就是60块零花钱。做到这一条也有很多的困难,也有很大的阻力。但是我们一步一步地终于使它成为一种制度。我们在外边收的供养有时候也不少,比如去年我们有三个人到法国参加一些活动。收的供养回来兑换成人民币有20几万,如果这20几万就由我们三个人享有的话,那我们就对不起常住大众,我们一分一文都把它登记下来,最后用这些钱建了一所希望小学,就在河北的行唐县。再比如1994年春节期问,我们柏林寺的出家人参与中国佛教协会组织的一个中国佛教文化代表团,也是到法国,那一次所得的供养将近有40万块钱,我们一分一文地交给常住、修建了现在的流通处、老客堂以及前面的长廊。所以说我们从班首、执事、住持都带头执行常住的规定,使得我们僧团在利的方面做到了平等。不管是不是在这里出家的,我们都一视同仁。比如说在本寺出家的,我们都成就他去读书、受戒,来回路费常住报销,学习期间有什么困难常住也照样给他支持;不在这里出家的,比如外面来的沙弥,看到好的,我们把他留下来,也成就他去受戒,从戒费到路费到衣袍,缺什么,常住就成就他们什么。所以在柏林寺,在利和同均这一方面,可以说基本上做到了。

  第三条,全寺上下吃一锅饭,不烧小灶。除了有客人,对待外边来的法师居士护法,有一些特殊的照顾以外。常住平常都是吃一碗菜、一碗饭。上下都一样。

  有这三条过硬的措施,保证了柏林寺这个地方比较团结、比较和合。这些制度我觉得对整个佛教界都有一些参考的价值,但是要实行起来还是有很多困难和非议,但是我觉得我们能够传播下去。

  今天把我们常住的规定向各位营员公布出来,一方面是把各位当作我们整个教团的成员,另外一方面大家也可以监督常住,使我们僧团能够健康地成长。居士护法能够真正从清规戒律上做正面的监督是非常有效的。正面的监督,可以是正式地向住持、执事提出来常住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但不要说小话、说是非,更不要把僧团里边不是很确切的事情在外边传扬;那样做不好,那不是爱护这个教团。因为只有当一个健康的教团发展起来、成长起来了,我们在家佛弟子才有依靠,我们教团才有荣耀,这样才有助于我们佛教的兴盛。

  下面我想借今天晚上的机会,就怎样做一个在家佛弟子向各位来讲几点意见。

  作为在家佛弟子,信仰佛教或者说加入佛教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皈依三宝。因为皈依三宝是我们建立信仰的基础。皈依三宝不仅是在形式上要履行一个手续,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思想上、从心灵深处,对佛宝、法宝、僧宝建立一种认同。这种认同是在完全自由、完全理智的情况下的一种自愿选择,如果我们一旦选择了,那么我们就一定要履行并保持这个选择。

  我们说信佛,首先就是要信我们每个人本来是佛,都具有真如佛性,这是在理上的一种信仰。然后在事上要具体地信仰佛、法、僧三宝。由事实上的信来显示理上的信,有了理上的信才能够真正圆满事上的信,所以事上的信和理上的信是不二的,是相辅相成的。有的人说,信佛就在心里信就行了,不一定要在形式上有这些仪式。但是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从事上做起,理上永远是空洞的,在受大乘戒律的时候,比如说受在家菩萨戒、出家菩萨戒,首先就要建立起“四不坏信”,也就是信佛、信法、信僧、信戒。在这四个方面建立起了信仰,它是永远不会坏的,永远不会丢失,永远能够保持下去。所以作为一个佛弟子,加入佛教、成为佛教教团的一员,那么首先就是要从信仰上解决信三宝的问题。我有四句话:以三宝为正信的核心,以因果为正信的准绳,以般若为正信的眼目,以解脱为正信的归宿。我们只有把第一句话落实了,那么后边的三句话才能落实。

  大家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皈依三宝以后会不会在生活上有种种的不便呢?会不会带来很多的约束呢?我想,我们首先不要考虑这个问题。比如说,皈依三宝以后,你是不是马上就要在家里供起一个佛堂来,早晚烧香磕头?我觉得,当你还没有这个条件,没有这样的机缘,或者说当你心灵深处还没有这种迫切要求的时候,你可以不必这么去做,因为在家里要供起佛像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如你们都是小字辈的,在家里还没有独立生活的地位,你想供个菩萨,父母就要干涉。如果你的父母都是信徒,家里已经有佛堂了,那你加入就行了,不必另起炉灶。还有,家里如果房子很小,你还要让菩萨占一个位子,菩萨可能也会觉得太委屈你们了。所以我不鼓励在家佛弟子必须每个家庭都要建立一个佛堂。但是如果条件成熟了,你的信心也逐步地成熟了,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很庄严但又是很简单的佛龛,供一尊佛像,早晚烧一枝香,也有好处。但是绝不勉强,你要等全家百分之百地都认同了再去做,那样你才能够很顺利地真正投入信仰生活。

  除了供佛以外,皈依以后是不是一定要吃斋呢?我这么想,我们要有慈悲心,这一条不能动摇。但是根据佛教戒律的精神,参照南传佛教、藏传佛教的一些做法,在家里可以吃三净肉,就是不见杀、不闻杀、不为己杀。佛这么开许了,我们就不要在这上有怀疑,我们要相信佛说的话有绝对的权威性。那么在吃三净肉的时候,不要有贪心、贪口味,或者非得要荤不餐。特别是不要吃活鲜的东西,这和慈悲心不相符。人类的朋友可以说越来越少了,我们活生生地去吃这些朋友,怎么下得了口啊!当我们慢慢地培养起慈悲心,三净肉也可以不吃了,这是一个自觉的行为。所以希望各位不要在皈依以后吃荤吃素这个问题上有太多的顾虑。

  还有,皈依以后是不是每天都要念经呢?在柏林寺皈依的在家佛弟子,我提倡他们早上诵《普贤菩萨行愿品》,从早上开始就在奉献人生的理念下接受佛陀的教诲;晚上诵《金刚经》,总结一天的生活,看看在觉悟人生上是不是有进步。如果我们天天能够持之以恒地、孜孜不倦地来读这两部经,那我们就会受用无穷。这两部经要是读纯熟了,有20分钟就能念完一部。你就每天这么读。静下心来读,嘴里在读,耳朵在听。心里听得明明白白,但不要管它什么意思—“熟读深思理自通”。我们有的教徒形容得非常好,他说每天读《普贤菩萨行愿品》和《金刚经》就像充电一样,一天的精神都会好。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可以持之以恒的修学佛法的方法。当然如果你时间充裕,早晚诵经以后还可以打坐.大家都知道上本下焕老和尚,90多岁的人了,每天早上起来要诵四遍《普贤菩萨行愿品》,所以他老人家每一天简直是有用不完的精神、听说今年正月初一,他一天接待了两万多人,每个人来都要摸一下头。弟子们叫他休息他也不休息,总是说:“我不累,我要多结善缘。”所以你们读这部经,也一定会有很好的体会。

  下面说一下受五戒的事。有的居士发心受五戒,但是又有很多的顾虑。实际上五戒没有什么难的,都是我们人生应该做到的五件事情。佛的五戒具有普遍的社会道德意义,绝不仅仅是宗教上的意义。我们把这五件事做好了,不但是一个好的佛教徒,更重要的是一个好的社会成员、好的家庭成员。但是我们如果从戒的角度来着,它就有了特殊意义,它会成为我们成佛的种子、成佛的根本。

  有一些人担心他们的工作环境、家庭环境还不能完全适应五戒,或者说,他们个人在思想上还没有充分的准备。其实佛陀早就估计到了——可能有的人一次受五戒有困难,所以就有一个弹性——你可以次第受,就是说,你可以受一戒、二戒乃至五戒。五戒和具足戒、菩萨戒不同,它不需要你一次受满分,可以次第受。受一条戒,就守一条,那么就有一条的功德;受两条,守两条就有两条的功德。这是佛的慈悲,从实际出发,为在家弟子开了一个方便门,不搞一刀切,这样你就可以多次地受。所以有人说佛是一个教育家,从这点看,他做得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五戒的中心思想是诸恶莫做。它所戒的对象,一切是从人出发,比如说不杀生戒,主要是不故断人命,然后再补充一句:乃至一切蚊虫的生命。这就是说,如果你故意杀了人,那就不可忏悔。假设你误伤了人命是可以忏悔的,就是说不是成心要把他人至于死地是可以忏悔的,乃至于误杀了其他生命,也是可以忏悔的。所谓犯戒,一是主动的,二是已成为事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要结合动机和效果两方面来判断,这就好像国家判死刑一样,如果是有计划、有步骤的杀人罪,当然就要偿命了,信佛的人,真正有慈悲心的人,我想杀戒是绝对能够遵守的。

  再比如说盗戒。只要是一个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人,他绝对不会去盗窃他人财物。所以在受五戒的时候,很多人都主动地承诺这一戒条,觉得自己可以受。

  第三条是不邪淫,这实际上是佛陀为了使在家弟子能够过正当的感情生活的一条戒。希望在家佛弟子男女双方都要感情专一、互敬互爱。这一条戒律该有多好啊!很多的在家弟子,比如说,他明年要到美国去留学了,妻子还在国内,他们都一起来受五戒,作为彼此在三宝面前的一种承诺,这种承诺可以说比任何承诺都更有保证性,夫妻双方在三宝前建立起这种信赖,可以说对保证家庭的和睦、持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不妨看看当今社会的种种问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出于夫妻之间失去了信任,感情生活错位了,弄得家庭不和睦,给社会带来种种负面影响,也给下一代带来不可挽回的创伤。

  第四条是不妄语戒,包括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四个方面。一个人说话要有人信,首先要从不妄语开始。人际关系要相处得融洽,就要说敬语、爱语、和语、软语。在施舍法中,第一条就是爱语,就是说话对方容易接受。有些人把妄语理解得太片面了。比如说,你要到柏林寺来参加夏令营,可能你对家里、对单位说要去探亲或者旅游。这算不算妄语呢?不算。因为你这么说对对方没有任何损失和伤害,同时还成就了你自己的功德,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假设你要做一件坏事、做一件不正当的事,你要瞒着你的家庭,那是不对的。在经典上、在禅宗的典籍上,这样的故事很多。马祖底下有一位禅师叫慧藏,他原来是个打猎的。一天马祖在那里打坐,慧藏那时是一个猎人,他追赶一只鹿,这只鹿刚好从马祖身边向西跑过去了。猎人来了间:“老和尚看到一只鹿没有?”马祖说:“向东边跑过去了。”猎人赶快向东边追,追了半天也没追到。你说马祖打妄语了没有呢?他没有说实际的话。他为了爱护鹿的生命,使猎人不致再一次犯错误,所以他来了一个善意的欺骗。猎人没有追到鹿,就回来质问马祖。马祖问猎人:“你一箭射几只啊?”猎人说:“我一箭射一只。”马祖说:“你的箭术不高明,我一箭射一群。”猎人说:“你真狠心,彼此都是生命。何必一下射那么多啊?”马祖答道:“你既然知道彼此都是生命,你何不自己射自己呢?”猎人说:“你叫我自己射自己,我就没有下手处了。”他马上把箭放下,洗手不干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参禅,他成了一代祖师。这个公案很有启发性,大家从中可以看到佛教的智慧,看到佛教怎样地指导我们用智慧来生活。

  最后是酒戒。有人问,肉我还戒不了,怎么办呢?我说,你就吃三净肉,慢慢来改变饮食习惯。如果问,酒戒不了呢?我说,你一定要把酒戒掉。因为喝不喝酒与你生命的继续没有什么关系。不喝酒能够使你聪明,使你保持理智,不至于因喝酒以后做种种的错事。河北人喜欢喝酒,前几年石家庄大街上到处都是酒广告。我当着政府的官员也说,为什么要把酒广告搞得丰富多彩呢?不要引导人们去喝酒。社会要安定团结,必须戒酒;身体要健康,必须戒烟。戒酒戒烟比戒肉还重要,因为佛没有开酒戒,虽然它是遮戒,不是性戒,但只有在有病非酒不疗的时候才可以开。佛没有说平常少喝一点,因为一个喝酒的人,叫他少喝他做不到。所以我觉得不管是信佛的人,还是不信佛的人,可以吃三净肉,但是酒一定要戒了。当然国家靠烟酒来维持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这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对于这种办法,我持不同意见,我觉得国家要以善法来治国,以其他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方法来创造财富,不应该以牺牲人民健康、影响安定团结的做法来取得税收。

  除了五戒,还有十善。十善主要强调众善奉行。十善简单地说就叫“身三口四意三’,基本上包括了五戒的内容,身口七支罪不做了,就变七恶为七善——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再加上意三支——不贪,不嗔、不痴,就是十善。十善法是人类道德的一个普遍要求,它也具有全方位的意义,不仅仅是宗教上的意义。所以我们从“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这样一种普遍的社会意义上来认同佛教五戒的精神,这祥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听说明天有一部分人要受三皈五戒,所以今天就在这个时候给大家随便讲一讲。这些内容是佛教在具体的道德修养上可操作的一些项目,不是空谈,因为我们学佛,不仅要在心灵智慧上有所提高,而且智慧上的提高一定要落实在我们言行上的净化。如果一个人言行不能一致,人家就无法认同你是不是有智慧,你也得不到佛法的真实受用,我想你们的智慧首先是用来观照自己,然后再通过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别人。

  课堂提问

  问:偷税漏税是否犯盗戒?

  答:戒律上有一条,我们要遵守国家的税制,不能偷税漏税。

  问:忏悔是一种心理活动还是一种形式?

  答:忏悔既是心灵的活动,同时也是需要行为上有所表示。在行为上我们要真正地在佛前五体投地、发露忏海;在心灵上要做到从今以后再不重复这个错误。如果你磕了头以后还重复这件事。就说明你没有忏悔。所以说心灵上要升起忏悔之心,而且要改正这个错误,这样才是真正的忏悔。

  问:工作上不得已要喝酒,这时怎么办呢?

  答:如果你真是为了单位的利益,你以一种忏悔的心,非常清楚明白地掌握好度,如果你能喝一两,你就把杯子在嘴上挨一下就可以了。你一定不能够趁着为公就痛痛快快地喝几杯,那就是一种犯戒的行为。这个问题戒律上没有说,这是我大胆地说一下,如果要承担什么错误的话,那么我来承担。但这一定是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之下,绝对不是普遍的。如果是普遍的,我就承担不了。

  问:诵经可默读吗?效果如何?

  答:可以默读,效果是一样的。但是一定要专心。

  问:您刚才讲妄语戒的时候,说到不损害别人的利盖,可我觉得刚才讲的马祖的公案,他损害了猎人的利益。

  答:从打猎的角度来看,好像是损害了猎人的利益。打猎是一个恶法,损害了恶法,成就了他的善法,善恶之间有一条界限。刚才我说得非常清楚,这个善意的谎言如果是成就了善法你就可以说,如果是成就了恶法你就不可以说。

  问:信佛的人可不可以离婚呢?

  答:可以好合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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