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恶用「太子爷」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的中国时报,第十五版有一则标题为:「太子爷开道.恶汉打劫餐馆」的新闻,说「手捧神像逼人膜拜硬讨香油钱,江振达甫出狱又触法」,其报导:
【新庄讯】甫出狱的男子江振达廿五日晚间持「太子爷」神像闯入新庄西盛餐厅,强迫在场者膜拜并供奉香油钱,餐厅老板林溪河报警处理,当场将江某逮获。警方昨日已依恐吓取财等罪嫌将江某移送法办。
据调查,江振达(卅岁,住淡水镇学府路,有毁损、妨害风化等前科)去年才出狱。廿五日晚间九时十分许,带着一尊「太子爷」神像闯入新庄西盛街林溪河所经营的西盛餐厅,将神像置于餐厅柜台上,强迫在场者膜拜、供奉香油钱。
被害人林溪河(四十五岁)向警方表示,江某当时不但口出「三字经」,并恐吓若不交付香油钱,将找黑道兄弟对餐厅不利,被害人心生畏惧,立即报警处理。
江某被带回警分局接受侦讯时供称,并非恐吓取财,而只是当时「口气很凶」,并称该太子爷神像系平日在家所供奉,以前也没有干过类似的事情。
警方认为江某避重就轻,除积极查访有无其他被害人,昨日并已依恐吓取财等罪嫌将江某移送板桥地检署侦办。
在六道轮回中,鬼神属于三恶道里之鬼道,鬼类之聪明正直者谓之神,这叫「鬼神」;在人道时,曾为善业,然缺少智慧,沈迷邪痴者,死后多堕鬼神,助长世人邪迷,促进人类退化。
以上报导,即是恶人假藉神明-太子爷而向人诈财之例,乃是一种犯法的行为,希望世人切莫有利用迷信敛财之观念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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