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之前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在京学者团拜会上,王作安局长谈到了一个重要问题,这就是,对待宗教事务,应该“媒体脱敏”。
脱敏,对治的是过敏。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宗教也早已被认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但媒体对于宗教事务依然过敏,回避、弱化乃至排斥宗教话题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首先,有关宗教事务的媒体数量极少,不能充分地反映我国当代宗教的发展。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一份以宗教为主题的报纸。在很多大型国企、高校都有报纸的情况下,作为全国宗教事务主管机构的国家宗教事务局,甚至都没有一份行业性报纸,令人匪夷所思。在刊物方面,全国的宗教类刊物,包括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机关刊、五大宗教团体的刊物、宗教研究的学术刊物等,合计不过十来种,难以全面反映我国宗教徒的活动现状,也影响了大众对于世界宗教历史与思想的了解。
其次,主流媒体对于宗教话题,在很多时候都以敏感为由,采取回避的态度。而长期回避的结果,使得采编人员对宗教问题愈发隔膜,拿不准,为了避免惹麻烦,于是更加回避,形成恶性循环。国家宗教事务局的领导说,他们发给主流媒体的稿件,甚至都被质疑:“这代表政府的观点吗?”而一些大的主流报纸,甚至在内部明确要求,不能在刊发文章中出现“宗教”二字。以至于一位省级统战部长开玩笑说,我们从事的是新时期的地下工作。这位部长原在其他部门工作,与媒体关系很好,经常上报纸。负责宗教工作后,媒体对他的工作纷纷采取回避态度,令他大为吃惊。
另外,在书籍出版方面,对于宗教主题审查过严。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核心部分之一,新中国几代领导核心都强调,不了解宗教,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人类的历史与文化,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当今世界。然而,在目前的出版界,除了宗教文化出版社等极少数单位能够积极地出版宗教类图书外,绝大多数的出版社或者受到很多约束,或者自我规避,导致宗教类图书的出版非常困难。记得2004年,笔者参加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一等奖,但在最后出版的文集里居然没有收入笔者的讲义,原因是宗教问题很敏感,拿不准。而实际上,那篇讲义所涉及的内容,早已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但出版社嫌麻烦,怕惹出问题。这种出版态度并不是个案,至今普遍存在。
值得高兴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部分媒体对于宗教的态度已经有所进步,并迅速得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在报纸领域最为突出的是《中国民族报》,2005年,该报在全国2000家报纸中率先创办《宗教周刊》,迅速全面地反映宗教发展与学术研究的现状,现已成为海内外了解中国宗教的重要信息来源。在电视方面,以直播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为经典,中央电视台近年来增加了有关宗教方面的内容,对于化解社会各界对宗教的负面认知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赢得了国内外舆论的激赏。
媒体长期回避宗教话题的消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回避宗教,对宗教话题过敏,并不意味着宗教就不存在了,而只会造成大众及政府部门对宗教知识和事务的无知与隔膜,既影响发挥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也影响政府在决策宗教事务时的科学性。现在,这种状况该有所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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